招标
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金额
2412.00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2/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2023年12月至2024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天津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现将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 2023年12月至2024年0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 采购时间 |
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 备注 |
1 | 天津市原水供水应急监管系统的建设采购 | 1.采购标的名称:天津市原水供水应急监管系统项目采购; 2.主要功能或目标 本标段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供水信息化基础设施、供水数字孪生数据完善、业务应用系统、数据资源共享和系统集成等四大项内容,涉及需求概要设计、软件开发、软件测试、试运行、验收等; 主要建设目标为:天津市原水供水应急监管系统按照《天津市智慧水务专项规划》部署,遵循水利部、住建部和我市数据共享等相关标准,对全市的“水源、供水、用水”全链条的监测感知数据、基础数据、业务数据进行汇聚管理,在天津市智慧水务已建/已规划基础数字孪生底座上建设“供水一张网”,深化原水供水节水业务智能协同应用,实现从水源调度、水厂供水、用户节水的全过程监管,初步建成具有“四预”功能的原水调度系统,建立市区两级节约用水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城乡供水应急保障率,提升供水节水行业监管能力,全面支撑保障天津市“精细调水、持续供水、安全用水”。 3.采购标的数量:1个; 4.采购标的需要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要求: 4.1质量要求 系统建设成果满足建设目标要求,系统性能、安全等达到项目相关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水利行业及天津市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4.2服务要求 合同签订后2月内提交软件需求概要及详细设计,并完成评审;14月内完成系统定制开发、测试、集成;17月内完成系统试运行;18月内完成项目验收; 4.3安全要求 设计内容符合天津市地方安全标准相关要求,项目实施符合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4.4时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18个月,完成项目软件设计、软件开发、软件测试、试运行、验收等工作。 | 2,412 | 2024-01 | 面向但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 天津市原水供水应急监管系统的建设采购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
2023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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