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幸福桥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一期社区综合体(社区养老机构及文化活动中心)施工正式用电标段评审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1/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幸福桥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一期社区综合体(社区养老机构及文化活动中心)施工正式用电标段 | ||
遴选人 | 成都金牛区幸福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遴选人联系电话 | 028-60171132 |
开选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瑞二路188号高新创合中心A1座8楼803 | 开选时间 | 20230120-9:30:00 |
公示期 | 20230129-20230131 | 遴选最高限价(元) | 583662.35 |
公示情况 | |||
经评审委员会技术及经济等方面综合考虑,仅剩1家有效单位,不具备竞争性,本项目流标。 | |||
其他参选人(除中选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参选人名称 | 参选报价(元)或否决参选依据条款(参选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遴选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
四川西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83362.35 | ||
四川嘉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未提供已完成业绩竣工验收报告,不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资格评审未通过。 | ||
四川合能达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未提供已完成业绩竣工验收报告,不符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资格评审未通过。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将盖章质疑文件送达遴选人。遴选人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遴选参选活动。 2.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审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遴选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不予受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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