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光泽名优产品文化展示中心询比采购公告
光泽名优产品文化展示中心
金额
127.4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tyjz第060号
预算金额
127.47万元
招标公司
福建光泽红杉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高先生13599305667
招标代理机构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小吕15105071560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光泽名优产品文化展示中心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TYJZ<2024>第060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 一、招标条件 本光泽名优产品文化展示中心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1274736.00,招标人为福建光泽红杉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光泽名优产品文化展示中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光泽名优产品文化展示中心)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31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05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4年08月31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问,下同),在泰宇建筑 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公对公转账到本公司账户)。邮购采购文件的需 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供应商代表执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人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囗09时30分
递交方式:福建省邵武市宏林-尚都国际12幢 A20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福建省邵武市宏林-尚都国际12幢A205 室 七、其他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建光泽红杉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光泽红杉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光泽县文昌路39号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35993056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邵武市宏林-尚都国际12 幢A205 室 联系人:小吕 电 话: 1510507156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入(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vh 盖章)
询比采购公告 光泽名优产品文化展示中心(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 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光泽名优产品文化展示中心. 1.2采购人:福建光泽红杉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 1.5采购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最高控制价1274736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口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光泽名优产品文化展示中心,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为准,并以施工图为依据,实际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以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变更为 准增减工程数量。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项目地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闽江之心”。 2.4质量要求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安全目标: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验收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 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资质要求: ①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 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均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供应商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 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供应商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 于60分;供应商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
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 评价分值,应为供应商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 开标的,则为供应商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供应商的企业季度信 用得分(建筑工程)。供应商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企业季 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 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供应商,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由于供应商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供应商 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将供应商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 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供应商名称变更证明 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采购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审小组可以按不利于供应商的情形认定 (3)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 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 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 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 (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 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业绩要求: 无 (5)信 誉 要 求 :① 在 〈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②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在询比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 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 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 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注册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其他要求: ①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 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 份 的 税 收 缴 纳 凭 据 复 印 件 o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② 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
中 任 一 月 份 的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缴 纳 凭 据 复 印 件 o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③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 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 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 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④ 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 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 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⑤ 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供应商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且未完 成整改的(具体以官网发布的结果为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⑥ 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⑦ 根据闽建许(2023〕4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我 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 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 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 Q 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延续 O 资质审批部门重点核查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满足 的,准予延续,换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不满足的,不予延续,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资 质证书。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时须附上资质证书有效期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交的, 评审小组可以按不利于供应商的情形认定,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①供应商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供应商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是“失信 被执行人”将被取消供应商资格或成交人资格。 ②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按照闽建筑<2019>22号规定。 ③投标时,供应商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采购人将通过工程所在地 人民检察院对成交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成交供应 商、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处罚未执行完毕的,采购人将取消 成交供应商资格。成交供应商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 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人。 ④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 ⑤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南人综【2019】82号文《南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 户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应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闽建【2020】3号文《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供应商中标后须执行该文件。
⑥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⑦a成交供应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 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采购人将取消成交供应 商资格。b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采购人有 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c成交供应商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采购人将根据评审小 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人。d供应商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 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4年08月31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 询有限公司报名(公对公转账到本公司账户)。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采 购 人 在 收 到 邮 购 款 (含 手 续 o 费)后 日内寄送。<供应商代表执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与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1日><09:30 >(北京时间),地点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或未携带报名授权书的,采购人将 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泰宇建筑工 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携带 报名授权书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0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光泽红杉资产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文昌路39号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电话: 13599305667 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邵武市宏林-尚都国际12幢,A205 室 联系人:小吕 联系方法:1510507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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