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智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氢能重卡车专用平推式自卸半挂车厢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智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氢能重卡车专用平推式自卸半挂车厢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保定智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氢能重卡车专用平推式自卸半挂车厢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 (1)规模:本项目拟采购100辆氢能重型卡车专用平推式自卸半挂车厢,项目总额约2000万元; (2)建设地点:保定市容城县; (3)交货期:2021年5月20日前;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完成本项目供货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 年 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 2 个)供货业绩。
3.1.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的凭证)
3.1.4其他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具备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定)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19 09:00至2021-03-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登陆" 惠招标"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河北 CA 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09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智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高开区朝阳北大街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金马路建投十号院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李航 |
联系人: | 王婷 |
电话: | 0312-3300987 |
电话: | 17333926919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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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31294939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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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安北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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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2860818463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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