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包头机场飞行区安防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已由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 以 关于包头机场飞行区安防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华北函〔2021〕20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及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第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飞行区周界安防报警工程沿飞行区围界按最大不超过120米的长度设监控防区,局部复杂段根据现场情况适当缩小,共计71个监控防区。二、飞行区活动区视频监控工程对T1、T2航站楼的10个廊桥固定端顶部(近机位区域)进行两侧补点监控,每个廊桥设2台定焦摄像机和1台云台摄像机,另在二号道口增加1台云台摄像机用于监控1号机位右侧区域。远机位区域共设5个监控点位,制冷站前的2个监控点位,每个监控点位配置2台定焦摄像机和1台云台摄像机;航管楼前的3个监控点位,中部配置2台定焦摄像机和1台云台摄像机、两侧各设1台定焦摄像机。共计配置28台定焦摄像机和14台云台摄像机。三、新建2号道口工程(弱电系统)新增可视车底安全检查系统等车辆检查通道设施。设1套综合布线系统,通信光缆引自T2航站楼弱电机房,值班室内设1套弱电机柜;安防系统设置道口管理系统、防撞墙系统、车底拍照系统、车牌自动识别系统、车辆证卡系统、车辆道闸系统、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等。2.2 招标范围:包头机场飞行区安防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2.3 项目建设地点:包头东河机场。2.4 计划工期:15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19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如因气候条件等外部因素不具备施工条件,计划开竣工日期顺延;已开工的,工期顺延,招标人不承担相应费用)。2.5 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资质, 无 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1 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3.2 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3 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民航机场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若有其他在建工程,须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要求;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3.5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6 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3.7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8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4-07 09:00:00 至 2022-04-11 17:00:00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在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907室购买招标文件或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登记资料(加盖公章)包括:(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3)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有效期内);(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5)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截图;(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材料;(8)近三年(2018-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9)承诺书(格式自拟),保证其登记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10)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04-27 09:30:00 ,地点为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稻田南里15号
5.2 (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上发布。
招 标 人: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907室
邮编:
联 系 人: 许文斐
联 系 人: 薛勇
电话: 0472-2637264
电话: 1504496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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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