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公安局丹西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
金额
93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zjbx-202411180066
预算金额9300万元
招标公司象山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石春光658560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象山县公安局丹西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 测量 比选公告
象山县公安局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测量”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XS-ZJBX-202411180066
项目名称: 象山县公安局丹西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
中介服务事项: 测量
项目地点: 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山路与来薰路交叉口西北角
项目基本情况: 新所选址位于丹西街道来薰路与丹山路西北角地块,用地面积约8543.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596.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598.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997.59平方米。建筑由南北两栋4层主楼构成,两栋主楼西侧以一栋2层裙房相连,分别为业务办公用房、备勤后勤用房和附属设施用房。该项目共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11个,其中地面25个,地下8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0个。
项目总预算: 9300.0000万元(9300万)
服务内容: 联合测绘及自身沉降观测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600天
质量要求:
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6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60000元 ,上限:60000元 
价格说明: 关于丹西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的联合测绘及自身沉降观测。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11-19 09:25 至 2024-11-22 09:25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符合资质规范要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11月22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公安局
项目单位联系人: 石春光
联系电话: 65856077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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