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后宅停车场等施工监理后宅停车场等施工监理[E3300000001000605262001]招标公告
金额
800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300000001000605
预算金额80000万元
招标公司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韦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9941000979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01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5
公告正文
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后宅停车场等施工监理后宅停车场等施工监理[E3300000001000605262001]招标公告E33000000010006052022/11/24 17:12:36
项目编号:E3300000001000605
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设计[2017]20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由金华—义乌线和义乌—东阳(横店)线两条线路组成,两线在义乌市秦塘站呈双岛四线同站台换乘,同时具备金华—义乌—东阳方向的贯通运营条件。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线路总长107.17km,其中地下线27.906km,过渡段长约5.003km,高架线长约71.816km,山岭隧道长2.447km,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金华市,计划于2022年建成。项目业主为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和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34.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为(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后宅停车场等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后宅停车场等施工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后宅停车场站场工程、结构工程(所有单体及上盖预留)、变电所(混合所、跟随所)工程、建筑装饰工程、风水电安装工程、轨道工程、桥涵工程、道路工程、声屏障工程、U型槽上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疏散平台工程、防护栅栏工程、标志标识、动力照明、虹吸雨水系统、围墙、景观绿化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以及其它永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机电、燃气、市政公用设施、管网、给排水等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工程,电缆沟槽井,给排水等室外永久管线与市政管线的接驳工程、为混合变电所场地及室外场地预留接水、排污以及进出电缆通道、接触轨安装等接入条件等(含系统专业工程在安装配合、分包管理、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2.临时工程包括交通疏解工程、雨污水迁改工程、施工期间自用房舍、用电工程、生活用水、临时给排水工程、施工便道、施工降水等(临时工程的设计及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 3.其他:(1)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沿线防护栅栏施工,包括轨道交通沿线范围内涉及的桥下垃圾及堆土清理及沿线防护栅栏制作、供货及安装施工;(2)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站点停车场道闸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包括采购清单中货物供货、安装调试、货物验收、培训、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
(尽可能详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服务要求等),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8000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的停车场(或车辆基地或车辆段)施工监理业绩;或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且该监理业绩须包含停车场(或车辆基地或车辆段)施工内容。【业绩证明材料只要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的停车场(或车辆基地或车辆段)施工监理业绩;或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且该监理业绩须包含停车场(或车辆基地或车辆段)施工内容。【业绩证明材料只要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9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如下约定:(1)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本次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JSTF)一份(上传至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不需要提交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及样品等进行线下核验。(2)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kb.zmctc.com))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开标结果也将第一时间公布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zjgcjy/)。(3)投标人须按照《工作指引(试行)》附件“电脑终端配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自觉遵守不见面开标工作秩序。(4)不见面开标程序及实施规则按照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不见面开标指引(试行)》执行,请投标人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其它描述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内容为准。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01日。
3、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11月28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2年12月09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 14: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人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李渔东路与二环东路交叉口轨道大厦 1905 室
联 系 人:韦女士(业主)、许东、陶安(代理)
联系电话:0579-86080219、19941000979、13357106025
招 标 人: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1日
项目编号:E3300000001000605
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设计[2017]20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由金华—义乌线和义乌—东阳(横店)线两条线路组成,两线在义乌市秦塘站呈双岛四线同站台换乘,同时具备金华—义乌—东阳方向的贯通运营条件。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线路总长107.17km,其中地下线27.906km,过渡段长约5.003km,高架线长约71.816km,山岭隧道长2.447km,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金华市,计划于2022年建成。项目业主为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和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34.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为(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后宅停车场等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后宅停车场等施工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后宅停车场站场工程、结构工程(所有单体及上盖预留)、变电所(混合所、跟随所)工程、建筑装饰工程、风水电安装工程、轨道工程、桥涵工程、道路工程、声屏障工程、U型槽上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疏散平台工程、防护栅栏工程、标志标识、动力照明、虹吸雨水系统、围墙、景观绿化工程、综合管线工程以及其它永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机电、燃气、市政公用设施、管网、给排水等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工程,电缆沟槽井,给排水等室外永久管线与市政管线的接驳工程、为混合变电所场地及室外场地预留接水、排污以及进出电缆通道、接触轨安装等接入条件等(含系统专业工程在安装配合、分包管理、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2.临时工程包括交通疏解工程、雨污水迁改工程、施工期间自用房舍、用电工程、生活用水、临时给排水工程、施工便道、施工降水等(临时工程的设计及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 3.其他:(1)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沿线防护栅栏施工,包括轨道交通沿线范围内涉及的桥下垃圾及堆土清理及沿线防护栅栏制作、供货及安装施工;(2)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站点停车场道闸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包括采购清单中货物供货、安装调试、货物验收、培训、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
(尽可能详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服务要求等),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8000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的停车场(或车辆基地或车辆段)施工监理业绩;或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且该监理业绩须包含停车场(或车辆基地或车辆段)施工内容。【业绩证明材料只要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的停车场(或车辆基地或车辆段)施工监理业绩;或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且该监理业绩须包含停车场(或车辆基地或车辆段)施工内容。【业绩证明材料只要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9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如下约定:(1)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本次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JSTF)一份(上传至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不需要提交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及样品等进行线下核验。(2)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kb.zmctc.com))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开标结果也将第一时间公布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zjgcjy/)。(3)投标人须按照《工作指引(试行)》附件“电脑终端配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自觉遵守不见面开标工作秩序。(4)不见面开标程序及实施规则按照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不见面开标指引(试行)》执行,请投标人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其它描述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内容为准。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01日。
3、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11月28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2年12月09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 14: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人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李渔东路与二环东路交叉口轨道大厦 1905 室
联 系 人:韦女士(业主)、许东、陶安(代理)
联系电话:0579-86080219、19941000979、13357106025
招 标 人: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1日
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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