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正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国产医疗设备多波段光谱治疗仪等19个设备的采购二次(第五包)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zc(cg)2022-004
预算金额15.99万元
招标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水0994-2380033
中标公司乌鲁木齐致诚中兴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XJZC(CG)2022-004-05
二、项目名称: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国产医疗设备多波段光谱治疗仪等19个设备的采购二次(第五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国产医疗设备多波段光谱治疗仪等19个设备的采购二次(第五包) | 输液泵4套、双通道微量注射泵8台、四通道微量泵10台、三通道微量注射泵1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23 | 台 | 报价:156620(元) | 乌鲁木齐致诚中兴商贸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65号16层1602号 | 91650102333106866H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国产医疗设备多波段光谱治疗仪等19个设备的采购二次(第五包) | 输液泵 | 麦科田 | 4 | 7100 | SYS-6010 |
2 |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国产医疗设备多波段光谱治疗仪等19个设备的采购二次(第五包) | 双通道微量注射泵 | 麦科田 | 8 | 4490 | SYS-52 |
3 |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国产医疗设备多波段光谱治疗仪等19个设备的采购二次(第五包) | 四通道微量泵 | 麦科田 | 10 | 8980 | SYS-52 |
4 |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国产医疗设备多波段光谱治疗仪等19个设备的采购二次(第五包) | 三通道微量注射泵 | 麦科田 | 1 | 2500 | SYS-5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继江,姚文明,胡伟涛(采购人代表),潘存智,邹振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中标额取费下浮50%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 址:延安北路303号
联系方式:0994-2348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69号康丽家园文化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994-238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水
电 话:0994-2380033
附件信息:
③(第5包15.99W)二次昌吉州人民医院招标文件.doc③(第5包15.99W)二次昌吉州人民医院招标文件.doc
570.2K
附件下载: ③(第5包15.99W)二次昌吉州人民医院招标文件.doc ③(第5包15.99W)二次昌吉州人民医院招标文件.doc
招标代理:新疆正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本项目由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部门集中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JZC(CG)2022-00419个设备的采购二次(第五包)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国产医疗设备多波段光谱治疗仪等
投标须知正文……………………………………………………………17投标须知前附表…………………………………………………………10第二章投标须知……………………………………………………………10第一章招标公告……………………………………………………………6目录二零二二年八月
六、中标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五、开标和评标…………………………………………………………26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5三、投标文件……………………………………………………………22二、招标文件……………………………………………………………21一、总则…………………………………………………………………1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2第五章采购需求……………………………………………………………61一、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设备采购合同…………………………51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1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41七、其他规定……………………………………………………………40
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93五、货物说明……………………………………………………………91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84三、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表……………………………………80二、投标保证金…………………………………………………………79一、投标函………………………………………………………………74
防疫须知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时,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可能导致无效投标、废标、黑体字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若不响应将导致投标失败。各供应商:特别提示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96七、实施方案……………………………………………………………94
(四)保持安全距离。交易当天,各投标供应商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独立乘坐电梯,自觉保持1.5米以上间隔距离,座位隔空就座,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三)投标供应商代表人数要求:投标供应商限派1名代表参加投标和开标会。但应做好投标代表人员储备,避免因既定人员现场不符合防控要求无法进场影响正常投标,因投标供应商代表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无法进场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代表防护要求:入场前,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无呼吸气阀的合格口罩,主动配合做好实名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未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体温超过37.2℃、有疫情接触史且医学观察未满14天者将被劝返,不得入场,对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将被驱逐出场,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应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参加现场投标活动,并递交符合防疫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承诺书附后)。《投标人承诺书》随投标文件单独递交,不需封装,无承诺书或承诺书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具体内容如下:各潜在投标人:
2.参加投标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1.参与投标人员积极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开标场所。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要求。本单位于年月日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开标活动。本单位承诺在开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投标人承诺书附件:1.《投标人承诺书》(五)控制活动时间。投标供应商办理业务时应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交易活动结束后应立即离开现场,不得滞留。
年月日承诺人(公章):6.如果所派人员出现疫情防控要求需留观、隔离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视为放弃派员参加。5.开标活动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4.本单位保证做好投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时间拖延,造成人员聚集。3.本单位所派投标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在(省、市)居住,目前身体状况良好,无疫情接触史,不存在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
项目名称: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国产医疗设备多波段光谱治疗仪等19个设备的采购二次项目编号:XJZC(CG)2022-004一、项目基本情况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国产医疗设备多波段光谱治疗仪等19个设备的采购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正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69号康丽家园文化中心三楼3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招标公告
标项名称: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国产医疗设备多波段光谱治疗仪等19个设备的采购二次(第五包)标项五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元):标项五:159900.00预算金额(元):159900.0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后供货。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输液泵4套、双通道微量注射泵8台、四通道微量泵10台、三通道微量注射泵1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元):159900.00数量:23
2、投标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需显示查询时间及网址,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1、(1)有效的营业执照;(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一设备的生产厂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设备采购的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五:(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售价(元):200元/包方式:线下获取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69号康丽家园文化中心三楼303室时间: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69号康丽家园文化中心三楼301室开标时间:2022年8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69号康丽家园文化中心三楼301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单位报名成功与否,均须将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装订成册并编辑页码和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壹份给新疆正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留存,同时投标单位被授权人须在《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查验结果。注明:(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需显示查询时间及网址,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审查上述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合格后,予以发售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先生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303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本项目由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部门集中采购)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18799697066联系人:张水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69号康丽家园文化中心三楼名称:新疆正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994-2215851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一、总则 | ||
第1.1款 | 项目名称 |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国产医疗设备多波段光谱治疗仪等19个设备的采购二次 |
第1.2款 | 招标范围 | 医疗设备 |
第1.3款 | 项目地点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
第1.4款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第1.5款 | 交货期 | 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将所购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位置。 |
第2.1款 | 采购人 |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本项目由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部门集中采购)地 址:昌吉市延安北路303号联系人:王先生电 话:0994-2215851 |
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新疆正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69号康丽家园文化中心三楼项目联系人:张 水联系电话:187 9969 7066 |
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一设备的生产厂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设备采购的投标。2、投标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需显示查询时间及网址,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不接受 |
第6.2款 | 联合体的要求 | 无 |
第7.1款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采用 |
第8.1款 | 采购产品 | 国产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第9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第9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 | 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 |
第9款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第9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有需求的,可查询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相关政策,通过专业化的担保途径解决。 |
第9款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有需求的,可查询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相关政策,通过专业化的担保途径解决。 |
第9款 |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二、招标文件 | ||
第11.1款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29日10时30分(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三、投标文件 | ||
第15.5款 | 预算资金 | 详见招标公告注:投标报价时每包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各设备采购预算,每包中的分项报价也不得超过分项的预算金额,超过按废标处理。 |
第17.1款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不高于本次项目预算价的 1 %。2、金额: 第五包:1500元3、形式:非现金形式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附基本账户信息并加盖公章;4、递交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足额缴纳至新疆正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以银行入账为准。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指定账户。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开户银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路支行户 名:新疆正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060 2061 2010 1115 86786银行行号:4028 8500 0320备注:开标时查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汇款时备注栏附言:设备名称-第/包),投标单位开标当天到我单位306财务室领投标保证金收据。* 退投标保证金程序:需对开收据,提供公司基本账户的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账号、行号。 |
第18.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个日历日 |
第19.1款 | 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版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电子版文件:一份(以U盘或光盘形式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凡进入开标、唱标程序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投标文件必须使用胶粘装订,如果出现拉杆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
第20.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国产医疗设备多波段光谱治疗仪等19个设备的采购二次-第五包项目编号:XJZC(CG)2022-004-05包装内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 真: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启封 |
第22.1款 |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 昌吉市北京南路69号康丽家园文化中心三楼301室 |
五、开标和评标 | ||
第23.1款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8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69号康丽家园文化中心三楼301室 |
第25.1款 | 评标办法 |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
第26.3款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 不少于3个 |
六、中标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
第30.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新疆政府采购网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第32.3款 | 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合同总价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后再签订合同。 |
七、其他规定 | ||
第35.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向新疆正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中标额取费下浮50%收取,由中标人支付。缴纳中标服务费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称:新疆正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号码:6505016260460988899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城建支行银行行号:105885000033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8850004061901 |
招标会现场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 | 有效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时提供: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需显示查询时间及网址,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5)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 |
其他说明 | 1、设备(货物)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免费保修3年;2、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售后维保商(或厂家)自收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微信、QQ、电子邮件、传真等不限)后应当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开始进行维修;3、乙方派工程师至甲方的使用科室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直到参加培训人员具备独立操作能力并能排除使用中的一般性障碍,且培训结果至甲方满意为止;4、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设备并由乙方安装调试完成、进行了相关验收和人员培训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全额正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40%;机器完成验收,正常使用半年后,甲方接到乙方的付款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合同款总额的20%;机器完成验收,正常使用18个月后,甲方接到乙方的付款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合同款总额的30%;余款合同款总额的10%,作为质保金,3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发生的,甲方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质保金。(注:具体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1.3项目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项目名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项目概况一、总则投标须知正文
2.3“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招标采购,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定义1.5交货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招标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7.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2.7.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的偏离,即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商务条款不允许偏离,技术条款偏离情况在详细评审中给与相应评分)2.7偏离2.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2.5“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8.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8.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8.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8.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8.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8若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2.9.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2.9.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2.9.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2.9.1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2.9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2.8.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10.1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令、法规的规定。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要求的能力,信誉良好;2.10特别说明2.9.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2.9.7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2.9.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2.9.5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1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0.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10.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相关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
4.投标费用和知识产权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同上处理。3.4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供应商提供的的产品必须是成熟产品;在项目地具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等能力。3.2.2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3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3.2.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供应商。6.联合体投标(不允许)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授权委托4.2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周。4.1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招标采购活动。8.采购进口产品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2现场考察或者参加开标前答疑会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或者参加开标前答疑会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1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招标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或者参加开标前答疑会。7.现场考察
9.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9.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优惠。9.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优惠(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评审时进行价格优惠);供应商符合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优惠并累加优惠。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8.3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采购活动。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没有获得财政部门同意而开展采购活动的,应当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招标。
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章招标公告10.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商务合同主要条款,本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0.招标文件的组成二、招标文件9.4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笫五章采购需求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12.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2.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己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1投标截止时间即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投标截止时间
13.4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13.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2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一般要求三、投标文件
14.1.3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表14.1.2投标保证金14.1.1投标函、投标声明14.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4.投标文件的组成13.5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4.1.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4.1.8实施方案14.1.7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14.1.6有关产品的完整检验报告14.1.5货物说明14.1.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15.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投标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5.3供应商应按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六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1.1款的有关要求。15.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险、税金及其它附带服务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项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其他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15.1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招标要求和招标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5.报价1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16.4供应商在货物说明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16.3供应商应当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投标而被拒绝。16.1供应商应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能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6.供应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15.5本采购项目设定采购预算投标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7.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17.投标保证金16.5.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6.5.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16.5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7.3.4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17.3.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7.3.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7.3.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1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9.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须保持一致,如正本与副本内容存在差异,按废标处理。封面标明所采购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等内容。19.投标文件的签署18.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8.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投标有效期17.3.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0.3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0.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0.1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密封章。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2.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1.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3.2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23.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开标时间和规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3.开标五、开标和评标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22.2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供样品的,应按要求提供样品及相关资料,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起提交。
(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3.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3.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6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3.5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4.1.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4.1.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24.1.2宣布评标纪律;24.1.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24.评标委员会
24.1.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24.1.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24.1.8核对评标结果,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正文第25.10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24.1.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24.1.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24.1.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24.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4.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4.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4.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4.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三)社会影响较大。(二)技术复杂;(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24.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4.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4.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正文第25.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4.8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24.7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同时维护采购人与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4.6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以上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5.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5.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24.9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评审时间,主动出具身份证明,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评审回避的相关规定。在评审工作开始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拒不上交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参加评审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报告。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正文第25.2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5.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评审因素的设定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25.7.1综合评分法,是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5.7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5.6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5.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5.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10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25.9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5.8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5.7.4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5.7.3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5.7.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投标人对上述(一)~(四)项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三)评标方法和标准;(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5.1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二)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正文第24.8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一)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25.13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5.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加强评审现场管理,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各级财政部门对评审活动相关各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及要求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2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6.确定中标人25.14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四)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三)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7.招标终止26.5采购人有权在定标之前拒绝任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招标工作的供应商,由此对供应商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也不做任何解释。26.4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招标采购单位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26.3采购人不保证将合同授予最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27.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招标采购活动,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8.重新评审27.2.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人的;27.2.3已确定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招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中标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9.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评标过程保密是指评标开始后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资格审查开始至中标公告期结束、中标通知书发出等与项目相关所有的文字、评标委员会的对话、音视频等相关资料的保密,如与采购项目相关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泄密,从而导致评标结果出现不公正性,我公司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责任人提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9.1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9.保密与纪律事项28.1除本须知第25.10所述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能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9.3.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投标文件或者退出招标或者放弃中标的;29.3.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供应商中标的;29.3.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29.3.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29.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投标供应商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29.3.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9.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9.3.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29.3.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一)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有上述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供应商有上述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9.6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30.中标信息的公布六、中标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
31.2.2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31.2.1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1.2供应商若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1.询问及质疑30.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4.4相关请求及主张。31.4.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31.4.2质疑事项;31.4.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1.4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1.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32.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中标通知31.8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31.7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1.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的供应商。31.5质疑书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3.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3.签订合同32.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2.3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没有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2.2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3.6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合同分包需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33.5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33.4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3.3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33.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3.8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33.7.4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33.7.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3.7.2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3.7.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3.7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35.招标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规定34.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3.9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6.3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应当有商务、技术人员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商务、技术问题进行答疑。36.3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新疆正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6.2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36.其他规定35.1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评标方法1.1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组成方式详投标须知正文。1.评标委员会一、总则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2.1.4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1.3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1.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审因素的设定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2.1.1综合评分法,是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1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3.1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采购人需要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应当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得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书面介绍材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评审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3.3评审纪律3.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评标原则2.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4.1评审委员会成员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的义务3.3.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加强评审现场管理,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各级财政部门对评审活动相关各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及要求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3.3.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评标过程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开标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3.3.3评审委员会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3.3.2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评审时间,主动出具身份证明,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评审回避的相关规定。在评审工作开始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拒不上交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参加评审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报告。
3.4.7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3.4.6评审委员会要在采购项目招标失败时,出具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要协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答复质疑或处理投诉事项。3.4.5评审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相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并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协议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起草并签署评审报告。3.4.4评审委员会如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的,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但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3.4.3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3.4.2要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认真阅读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对所有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和评价;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1.1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4.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4.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二、评标程序
(三)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二)未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经销商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4.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资格性检查表(五)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满足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6.2项规定。(四)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以及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 |
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供应商商业信誉情况,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
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主要设备情况,以及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能力等。 |
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上年度缴税及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2 | 1)未超出经营范围投标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中标后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 1)营业执照复印件内的经营范围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 |
4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 | 投标文件的格式 | |
5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份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2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供应商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其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保证金 | 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供货范围(服务内容) | 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服务内容)全部作出响应。 |
3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质量技术 | 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和功能要求。 |
3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交货期(完成期限)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投标有效期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3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付款方式 | 投标文件承诺的的付款方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5.2投标供应商不得对下列内容进行澄清或补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澄清有关问题4.3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不满足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1)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合同履行期限等实质性内容。
6.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6.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5.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4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7.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详细评审表(经济部分得分占30分,商务和技术得分占70分)6.4评分标准:各投标供应商的总评分:A(含E、F价格折扣)+B+C+D=100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6.3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则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6.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得分 | |
经济部分 | 价格 | (国产)30 | 采用低价优先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
商务部分 | 标书制作 | 2 | 投标文件目录、页码指向准确,不准确的每项扣0.2分,参数偏离表中表述不准确的每项扣0.3分。参数偏离表表述与技术检验报告等印证资料不一致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商务部分 | 相关业绩 | 5 | 提供投标方近三年(2019年至今)投标供应商同类或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5分。(评审时以标书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复印件、扫描件等需要加盖公章认定)。 | |
商务部分 | 服务能力 | 7 | 售后服务体系完备并在本地有技术支持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或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昌吉相邻地州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1分、在昌吉本地有服务机构的得2分。提供常用备品备件和消耗品明细及价格清单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备件、消耗品价格最低者得1分,其他不得分。3、响应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好的合理的维护维修服务方案的(质保期,维修响应时间等),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审时以提供服务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为准)。质保服务期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加2分。质保期低于招标要求的,每少一年扣2分。 | |
技术部分 | 核心参数(*号) | (国产)10 | 关键(核心)技术参数不完全满足不得分,参数完全满足得10分。 | |
技术部分 | 其他技术指标 | (国产)42 | 1、投标产品的一般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2分;由专家评审,逐条确定是否达到技术参数要求,参数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2、投标产品鼓励先进性,所提供产品技术指标和性能(影响产品质量实质性参数)(包括核心参数)高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和性能的可加分,每一项正偏离加2分,最多加分不超过10分。(评审时所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以参数偏离表对应技术检验报告或第三方技术支持资料为准,未提供或者不能验证相关参数的,视为负偏离,按上述第一条标准扣分) | |
技术部分 | 安装技术水平 | 4 | 疆内有专门联络员(名单、缴纳社保证明)得1分,配备2名以上安装技术人员,得1分。设备安装技术负责人有相应安装经验(提供业绩证明)得1分。对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使用操作有培训方案,方案合理得1分。 | |
其他 | 加减分项 | 1、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持“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政府相关部门认定文件认定)2、按其他规定、不良行为需要加分、减分的。 | ||
总得分 | 技术参数中标注“*”或“☆”号的为关键(核心)参数 |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7.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7.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7.3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标人对上述(一)~(四)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设备采购合同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7.4本次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邮编:831100电话:0994-2350409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303号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合同编号:
一、经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供应完全符合以下要求的设备(设备配置明细等附后)。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购买一批医疗设备(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医疗XXXX年第XX批XX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XXXX,招标项目名称:昌吉州卫生健康系统XXXX年第XX批XX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XX包))。乙方作为厂家授权的供货商已成为该项目的中标方,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设备的买卖、运输、安装、质保及人员培训等达成下列条款,共同信守。邮编:电话:地址: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品牌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
2 | |||||||
合计金额:¥XXXX 元 ,大写:人民币XXXX元整。 |
4.乙方在中国国内设有维护部门和零备件库,保证对合同设备所需的零备件长期(本设备使用年限)供应。3.质保期内计算机系统乙方负责免费升级。其中系统中使用的厂家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软件,由乙方负责联系厂家进行终身免费升级和保修。除正常维修外,乙方应定期派工程师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2.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售后维保商(或厂家)自收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微信、QQ、电子邮件、传真等不限)后应当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开始进行维修。乙方在甲方提出维修要求24小时内不能维修到位的,则自24小时届满,乙方即有义务提供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备用机使用期限超过7日的,该备用机须为全新的,且功能、能耗及使用便利性不得低于本合同项下的机器设备。乙方逾期维修,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扣除后乙方应在5个日历日内将质保金补足。1、设备(货物)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免费保修3年,如乙方不具备自行维修的资质,可指定厂家指定的售后维保商(或厂家)向甲方履行质保义务。保修期后仍由乙方负责终身维修,乙方可委托厂家指定的售后维保商(或厂家)向甲方提供维保服务。在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应免收材料和人工等一切费用,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免费保修期后仍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售后维保商(或厂家)负责终身维修,免费保修期满以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售后维保商(或厂家)履行保修义务只收取甲方材料费,其他费用予以免除。乙方指定的售后维保商(或厂家)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质保义务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二、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设备的易耗配件必须在合同附件(附件1:设备配置清单、附件2:设备备品备件耗材清单、附件3:设备零配件消耗品购买价格清单)中注明,如无明确配件价格的由甲方市场询价后确认乙方的配件供给价格。
四、设备质量技术标准及包装:3.如有必要,甲方派人至乙方指定地点进行免费培训,甲方派出培训人员所产生的培训费用(交通、住宿、差旅等)均由乙方承担,培训的结果必须至甲方满意为止。2.乙方派工程师至甲方的使用科室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直到参加培训人员具备独立操作能力并能排除使用中的一般性障碍,且培训结果至甲方满意为止。验收标准:如招投标文件中有约定按照招投标文件中的约定,未予具体约定的,以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安装调试完成符合验收条件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要求,甲乙双方对设备、已完成培训的人员进行验收、考核,达到验收标准的,甲乙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验收完成。必要时甲方可引入第三方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对该验收结果予以认可,验收费用由乙方负担。1.乙方将设备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若在验收时发现设备数量、规格、品种、参数、外观等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三、安装、验收及培训:
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设备并由乙方安装调试完成、进行了相关验收和人员培训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全额正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40%,计¥XXX元(大写:XXXX元整);机器完成验收,正常使用半年后,甲方接到乙方的付款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合同款总额的20%,计¥XXX元(大写:XXXX元整);机器完成验收,正常使用18个月后,甲方接到乙方的付款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合同款总额的30%,计¥XXX元(大写:XXXX元整);余款合同款总额的10%,计¥XXX元(大写:XXXX元整)作为质保金,3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发生的,甲方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质保金。五、付款方式:3.设备包装应为设备生产厂原包装。2.设备的质量技术标准应符合设备生产厂制定的出厂质量技术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乙方已知悉上述标准,并确认采用该标准的设备能满足甲方的要求。1.乙方保证所供设备的相关资质证照齐备、有效,并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的管理规定;乙方及所供设备的相关资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公证:如需公证的,公证费用由提出公证需求的一方承担。七、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的履行期。2.设备的配置详见附件设备配置清单、设备备品备件耗材清单、设备零配件消耗品购买价格清单。设备配置清单、设备备品备件耗材清单、设备零配件消耗品购买价格清单表是本合同的附件部分。乙方应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1.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将设备(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组织安装、验收和培训,并在7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验收及人员培训,设备运费及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六、设备交付:乙方应对其指定的账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正确性负责,因乙方收款信息问题造成的全部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如乙方未按本合同二.4的约定,不能保证本合同项下机器设备备件长期供应的,乙方应按照合同二.2的约定提供备用机,该备用机必须是全新的,且功能、能耗及使用便利性不得低于本合同项下的设备;如乙方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备用机的,本合同项下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按照当时的折旧后的价格予以回购,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主张权利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等相关费用)。4.如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售后维保商(或厂家)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质保义务,或不能及时响应按时提供质保服务的,除按照本合同二.2约定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维保费用后,每发生一次违约,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3.如乙方交付的设备在验收时发现设备数量、规格、品种等不符合规定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由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后在指定期限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义务。2.乙方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乙方逾期供货或者逾期完成验收、人员培训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九、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十、争议解决方法: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钦州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采用网上仲裁的方式开庭。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9.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甲方均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8.甲方如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总金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总金额1%封顶。7.如因设备质量问题或乙方维护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导致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由甲方自行选择要求乙方对该设备予以免费退货或换货,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赔偿的全部金额、甲方处理纠纷的费用等,还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6.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安装、调试、系统对接等服务时,应当确保不会影响甲方其他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如因此造成甲方其他系统、软件、设备无法运营或发生断电、断网等情形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修理、重做、更换、重新调试的相关费用,财产和权益的直接减少,财产权益应当增加而未能增加的部分,数据丢失重新补录的时间和人力损失,为维权而产生的诉讼、仲裁、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律师费等。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发生地址、接收人变动的,应书面向对方送达并获得对方书面确认,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接收人变动的效力;向本合同约定地址送达导致诉讼仲裁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双方确认:上述送达地址和电子邮箱适用于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或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至案件执行程序终结时止。3.本合同所列地址、联系方式是双方确定的作为本合同项下合同履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中所涉仲裁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送达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函件、开庭传票、开庭通知书、证据、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执行裁定书等。2.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设备配置清单、设备备品备件耗材清单、设备零配件消耗品购买价格清单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合同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签约代表:签约代表:法人代表:法人代表:账号:65001620300050001465账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昌吉分行文化东路支行开户行:甲方(盖章):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乙方(盖章):
Xxxxxxx设备备品备件清单附件2:XXX设备配置清单附件1: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制造商(产地) | 数量 | 单位 |
1 | ||||||
2 | ||||||
3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制造商(产地) | 数量 | 单位 |
1 | ||||||
2 | ||||||
3 | ||||||
4 | ||||||
5 |
附件6:服务承诺书盖公章附件5:法人授权书盖公章附件4:招投标参数盖公章XXXXX设备零配件消耗品购买价格清单附件3: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 单价(元) | 对应的投标设备名称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清单明细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国产医疗设备多波段光谱治疗仪等19个设备的采购二次第五章采购需求附件8: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盖公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台、套、个) | 产地 | 参考价(万) | 分包情况 |
1 | 输液泵 | 4 | 国产 | 3 | 第5包 |
2 | 双通道微量注射泵 | 8 | 国产 | 3.74 | 第5包 |
3 | 四通道微量泵 | 10 | 国产 | 9 | 第5包 |
4 | 三通道微量注射泵 | 1 | 国产 | 0.25 | 第5包 |
合计:159900.00元 |
2、输液速度:0.1~1200ml/h或者1-400滴/min1、适用输液器:适用于符合国家标准的所有品牌输液器,内置6个常用品牌;其他品牌可标定。一、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及配置(主要技术参数):设备选型:输液泵产地:国产数量:4套1、输液泵第五包:
药物量:0.1~999.9,增量0.17、剂量模式:剂量范围:0.001~9999,最小增量0.0016、三种注射模式可供选择:速度模式(含ml/h和滴/min)、时间模式,剂量模式(≧4种)药物库5、输液时间:范围:00h01min~99h59min增量:1min;输注界面可显示剩余输液时间和剩余药液量4、预输量:范围:0.1~9999.9ml,增量0.1ml3、准确度:±5%,精确校准后可达±3%
10、防水等级:IPX49、报警功能:阻塞报警、门开报警、速度异常报警、电池耗尽报警、空瓶报警、无电池报警、按键卡住报警、自流报警、气泡报警、无操作超时报警、网电源中断报警、电量低报警8、25种速度单位(剂量单位)可供选择:ug/kg/min、ng/kg/min、ml/h、IU/kg/h、IU/kg/min、U/kg/h、U/kg/min、IU/h、IU/min、U/h、U/min、g/h、mg/h、ug/h、ng/h、g/min、mg/min、ug/min、ug/min、g/kg/h、mg/kg/h、ug/kg/h、ng/kg/h、g/kg/min、mg/kg/min多剂量单位选择体重:0.1~300.0kg,增量:0.1kg药液量:0.1~999.9ml,增量0.1ml
16、KVO速度:0.1~5.0ml/h可调15、快推速度:600ml/h14、BOLUS量:1.0mL~50.0mL;最小增量0.1mL13、BOLUS速度:0.1~1800ml/h可调,自动/手动可选12、运行速度可调:在线注射速度可调功能,保证泵运行状态仍可调整注射速度。11、蠕动片保护:装有蠕动片保护膜,防止意外漏液进入蠕动片,减缓对输液器蠕动挤压的损伤。
22、安全等级:I类CF型,外壳防护等级IPX4,可连续运行中速运行,续航时间约为8小时内置电池:聚合物锂电池11.1Vdc,2000mAh19、历史记录:2000条历史记录可供查看和导出18、显示屏亮度:1-10档可调17、DPS动态阻塞压力报警,分高中低三档可调,高:120(±15)kPa中:90(±15)kPa低:60(±15)kPa
2、提供设备配置的详细清单。1、提供原厂产品彩页、技术性能及参数表。二、其它:25、使用没有任何禁忌症。24、在当地,卖方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能。23、固定台架:使用时360度可旋转整机固定夹,水平和垂直方向可固定
四、售后服务要求:2、每台配底座支架/台。1、每一台全套。三、配置:★4、凡属于国家规定计量器具范畴的医疗设备均需提供计量检定合格报告。3、提供零配件和耗材价格表。
2.一个提手,方便转运,防碰撞设计,防止运行中的意外碰撞对推头造成冲击且瞬间产生丸剂量,从而保证注射安全。★1.2个≥3.5寸触摸屏,两个注射通道:全中文显示,方便快捷的人机操作界面,独立控制各自通道。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及配置(主要技术参数):设备选型:双通导微量注射泵产地:国产数量:8台2、双通道微量注射泵验收合格后整机免费保修3年,终身维护,如设备出现问题,供货方维修人员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24小时解决问题,不能解决则提供备用机。提供全套的操作手册及维修手册、光盘等,如有密码,则密码开放,免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
8.阻塞后针筒内压力自动释放。7.三档阻塞报警阈值设置。6.双道分速输注。★5.阻塞级别:225mmHg-975mmHg,11级可选择。阻塞报警精度<±145mmHg,提供证明资料★4.输液模式≥9种输液模式可选: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梯度模式、首剂量模式、序列模式、TIVA模式、微量模式、级联模式3.自动识别注射器:规格为5ml、10ml、20ml、30ml、50(60)ml所有符合标准的注射器
14.快速推进键保险。13.快速输液控制。速率范围:0.1-2000ml/h(最小0.01ml/h递增)。12.KVO速率。11.输出液量查询。10.限制量设定。9.13种注射器品牌选择(可根据用户需要修改)。
20.500条历史记录(可根据用户需要增加数据量)。19.提示错误操作。18.RS232电脑标准接口。17.市电及内置电源指示。内置锂电池,在中速(5ml/h)单通道工作状态下,标配电池工作时间不小于10小时。16.各种声、光报警。★分类:I类,防除颤CF型;防护等级IP3415.流量庙宇键的锁定。
全套配置:性能参数及要求22.可选择无线或者有线两种方式连接静脉输注中央站,实现语音通话、护士呼叫功能、远程监护功能。21.使用年限≥8年。
速率 | 0.1ml/h-1200ml/h(每级0.1ml/h,1000ml/h以上每级1ml/h)50ml注射器0.1ml/h-600.0ml/h每级0.1ml/h) 30ml注射器0.1ml/h-.99.9ml/h(每级0.1 ml/h) 20 ml注射器0.1ml/h-300.0ml/h(每级0.1ml/h) 10 ml注射器注:可根据用户需要的输注模式而编写相应的输注程序 |
快速推注 | 1200ml/h 50ml注射器600.0ml/h 30 ml注射器399.9ml/h 20 ml注射器300.0ml/h 10 ml注射器150ml/h 5ml注射器 |
阻塞报警阈值 | 高(H)800mmHg±200mmHg(106.7KPa±26.7KPa)中(C)500 mmHg±100mmH(66.7KPa±13.3KPa)低(L)300 mmHg±100 mmHg(40.7KPa±13.3KPa) |
注射精度 | ≤±2%(机械精度≤±1%) |
累计容量 | 0.1-99999ml |
限制量 | 0.1-999ml |
报警 | 残留提示、注射完毕报警、针筒装夹不正确报警、注射器推杆安装错误报警、系统出错报警、开机后遗忘操作报警、阻塞报警、输出量等于限制性量时提示、电池欠压报警、电池电量耗尽报警、市电故障或电源线脱落报警。 |
电源 | AC220V,50Hz;内置电池电压:DC12V 充电电池组:关机后电池充电16小时,可供单道泵以5ml/h速率(GB9706.27-2005标准指定的速率)运行3.8小时以上,双道泵运行3小时以上。注:可根据用户需要更改电池规格,增加放电时间。 |
类型 | Ⅰ类CF型 |
IP等级 | IP×4属防溅水设备 |
注射器 | 能选用13个厂家生产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注射器品牌可根据用户要求更改) |
使用范围 | 供临床作控制注入患者体内液体(药液、营养液及血液等)流量用 |
★禁忌症 | 无 |
5、每台配底座支架/台。★4、凡属于国家规定计量器具范畴的医疗设备均需提供计量检定合格报告。3、提供零配件和耗材价格表2、提供设备配置的详细清单1、提供原厂产品彩页、技术性能及参数表三、其它:
★1.4个≥3.5寸触摸屏,两个注射通道:全中文显示,方便快捷的人机操作界面,独立控制各自通道。一、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及配置(主要技术参数):设备选型:四通道微量注射泵产地:国产数量:10台3、四通道微量注射泵验收合格后整机免费保修3年,终身维护,如设备出现问题,供货方维修人员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24小时解决问题,不能解决则提供备用机。提供全套的操作手册及维修手册、光盘等,如有密码,则密码开放,免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四、售后服务要求:
7.三档阻塞报警阈值设置。6.双道分速输注。★5.阻塞级别:225mmHg-975mmHg,11级可选择。阻塞报警精度<±145mmHg,提供证明资料★4.输液模式≥9种输液模式可选: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梯度模式、首剂量模式、序列模式、TIVA模式、微量模式、级联模式3.自动识别注射器:规格为5ml、10ml、20ml、30ml、50(60)ml所有符合标准的注射器2.一个提手,方便转运,防碰撞设计,防止运行中的意外碰撞对推头造成冲击且瞬间产生丸剂量,从而保证注射安全。
13.快速输液控制。速率范围:0.1-2000ml/h(最小0.01ml/h递增)。12.KVO速率。11.输出液量查询。10.限制量设定。9.13种注射器品牌选择(可根据用户需要修改)。8.阻塞后针筒内压力自动释放。
19.提示错误操作。18.RS232电脑标准接口。17.市电及内置电源指示。内置锂电池,在中速(5ml/h)单通道工作状态下,标配电池工作时间不小于10小时。16.各种声、光报警。★分类:I类,防除颤CF型;防护等级IP3415.流量庙宇键的锁定。14.快速推进键保险。
配置:性能参数及要求22.可选择无线或者有线两种方式连接静脉输注中央站,实现语音通话、护士呼叫功能、远程监护功能21.使用年限≥8年。20.500条历史记录(可根据用户需要增加数据量)。
速率 | 0.1ml/h-1200ml/h(每级0.1ml/h,1000ml/h以上每级1ml/h)50ml注射器0.1ml/h-600.0ml/h每级0.1ml/h) 30ml注射器0.1ml/h-.99.9ml/h(每级0.1 ml/h) 20 ml注射器0.1ml/h-300.0ml/h(每级0.1ml/h) 10 ml注射器注:可根据用户需要的输注模式而编写相应的输注程序 |
快速推注 | 1200ml/h 50ml注射器600.0ml/h 30 ml注射器399.9ml/h 20 ml注射器300.0ml/h 10 ml注射器150ml/h 5ml注射器 |
阻塞报警阈值 | 高(H)800mmHg±200mmHg(106.7KPa±26.7KPa)中(C)500 mmHg±100mmH(66.7KPa±13.3KPa)低(L)300 mmHg±100 mmHg(40.7KPa±13.3KPa) |
注射精度 | ≤±2%(机械精度≤±1%) |
累计容量 | 0.1-99999ml |
限制量 | 0.1-999ml |
报警 | 残留提示、注射完毕报警、针筒装夹不正确报警、注射器推杆安装错误报警、系统出错报警、开机后遗忘操作报警、阻塞报警、输出量等于限制性量时提示、电池欠压报警、电池电量耗尽报警、市电故障或电源线脱落报警。 |
电源 | AC220V,50Hz;内置电池电压:DC12V 充电电池组:关机后电池充电16小时,可供单道泵以5ml/h速率(GB9706.27-2005标准指定的速率)运行3.8小时以上,双道泵运行3小时以上。注:可根据用户需要更改电池规格,增加放电时间。 |
类型 | Ⅰ类CF型 |
IP等级 | IP×4属防溅水设备 |
注射器 | 能选用13个厂家生产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注射器品牌可根据用户要求更改) |
使用范围 | 供临床作控制注入患者体内液体(药液、营养液及血液等)流量用 |
★禁忌症 | 无 |
★4、凡属于国家规定计量器具范畴的医疗设备均需提供计量检定合格报告。3、提供零配件和耗材价格表2、提供设备配置的详细清单1、提供原厂产品彩页、技术性能及参数表三、其它:全套
一、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及配置(主要技术参数):设备选型:三通道微量注射泵产地:国产数量:1台4、三通道微量注射泵验收合格后整机免费保修3年,终身维护,如设备出现问题,供货方维修人员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24小时解决问题,不能解决则提供备用机。提供全套的操作手册及维修手册、光盘等,如有密码,则密码开放,免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四、售后服务要求:5、每台配底座支架/台。
6.双道分速输注。★5.阻塞级别:225mmHg-975mmHg,11级可选择。阻塞报警精度<±145mmHg,提供证明资料★4.输液模式≥9种输液模式可选: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梯度模式、首剂量模式、序列模式、TIVA模式、微量模式、级联模式3.自动识别注射器:规格为5ml、10ml、20ml、30ml、50(60)ml所有符合标准的注射器2.一个提手,方便转运,防碰撞设计,防止运行中的意外碰撞对推头造成冲击且瞬间产生丸剂量,从而保证注射安全。★1.3个≥3.5寸触摸屏,两个注射通道:全中文显示,方便快捷的人机操作界面,独立控制各自通道。
12.KVO速率。11.输出液量查询。10.限制量设定。9.13种注射器品牌选择(可根据用户需要修改)。8.阻塞后针筒内压力自动释放。7.三档阻塞报警阈值设置。
18.RS232电脑标准接口。17.市电及内置电源指示。内置锂电池,在中速(5ml/h)单通道工作状态下,标配电池工作时间不小于10小时。16.各种声、光报警。★分类:I类,防除颤CF型;防护等级IP3415.流量庙宇键的锁定。14.快速推进键保险。13.快速输液控制。速率范围:0.1-2000ml/h(最小0.01ml/h递增)。
性能参数及要求22.可选择无线或者有线两种方式连接静脉输注中央站,实现语音通话、护士呼叫功能、远程监护功能21.使用年限≥8年。20.500条历史记录(可根据用户需要增加数据量)。19.提示错误操作。
速率 | 0.1ml/h-1200ml/h(每级0.1ml/h,1000ml/h以上每级1ml/h)50ml注射器0.1ml/h-600.0ml/h每级0.1ml/h) 30ml注射器0.1ml/h-.99.9ml/h(每级0.1 ml/h) 20 ml注射器0.1ml/h-300.0ml/h(每级0.1ml/h) 10 ml注射器注:可根据用户需要的输注模式而编写相应的输注程序 |
快速推注 | 1200ml/h 50ml注射器600.0ml/h 30 ml注射器399.9ml/h 20 ml注射器300.0ml/h 10 ml注射器150ml/h 5ml注射器 |
阻塞报警阈值 | 高(H)800mmHg±200mmHg(106.7KPa±26.7KPa)中(C)500 mmHg±100mmH(66.7KPa±13.3KPa)低(L)300 mmHg±100 mmHg(40.7KPa±13.3KPa) |
注射精度 | ≤±2%(机械精度≤±1%) |
累计容量 | 0.1-99999ml |
限制量 | 0.1-999ml |
报警 | 残留提示、注射完毕报警、针筒装夹不正确报警、注射器推杆安装错误报警、系统出错报警、开机后遗忘操作报警、阻塞报警、输出量等于限制性量时提示、电池欠压报警、电池电量耗尽报警、市电故障或电源线脱落报警。 |
电源 | AC220V,50Hz;内置电池电压:DC12V 充电电池组:关机后电池充电16小时,可供单道泵以5ml/h速率(GB9706.27-2005标准指定的速率)运行3.8小时以上,双道泵运行3小时以上。注:可根据用户需要更改电池规格,增加放电时间。 |
类型 | Ⅰ类CF型 |
IP等级 | IP×4属防溅水设备 |
注射器 | 能选用13个厂家生产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注射器品牌可根据用户要求更改) |
使用范围 | 供临床作控制注入患者体内液体(药液、营养液及血液等)流量用 |
★禁忌症 | 无 |
3、提供零配件和耗材价格表2、提供设备配置的详细清单1、提供原厂产品彩页、技术性能及参数表三、其它:全套配置:
投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验收合格后整机免费保修3年,终身维护,如设备出现问题,供货方维修人员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24小时解决问题,不能解决则提供备用机。提供全套的操作手册及维修手册、光盘等,如有密码,则密码开放,免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四、售后服务要求:5、每台配底座支架/台。★4、凡属于国家规定计量器具范畴的医疗设备均需提供计量检定合格报告。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招标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第包(正本/副本)
一、投标函、投标声明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八个部分:年月日供应商授权代表:电话:供应商地址:
附件4:开标一览表三、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3: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复印件二、投标保证金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9:联合体协议(格式)附件8: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7:中小企业生产产品优惠明细表附件6: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附件5:投标报价明细表
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附件13:技术指标说明(需附完整的设备检验报告)五、货物说明附件12:投标供应商主要业绩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0:小微企业声明函
我们收到贵公司项目招标文件,知悉参加投标的风险,经认真研究,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新疆正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投标函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14:售后服务附表七、实施方案
6、我们认为采购人有选择或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的权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5、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中标资格后,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愿意向贵方(采购人)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3、我方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电子版一份,并保证投标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2、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货物、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投标总价(大写)万元,¥:万元人民币。1、我方同意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内(投标有效期)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2)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供应方式。1)货物的详细技术参数、技术条件、技术标准、拟达到的质量标准和保险期限。10、综合说明:9、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万元的投标保证金。8、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付采购代理服务费。7、我们愿按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11、所有有关本投标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7)其它。6)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5)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4)运输方式。3)技术服务。
联系人:传真:电子邮箱:电话:地址:单位:
投标声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二、我方承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一)我方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一、我方在此声明:我们,(供应商名称)己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2、受到3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1、受到刑事处罚;(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参加政府采购近3年内,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附件1注:近3年:成立3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为实际时间。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注册号:
附件2.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
代理人情况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及报价;(2)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三、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表【注:电汇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招标编号及包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附件3.二、投标保证金日期:年月日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附件4: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
1 | 供应商名称 | ||
2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小写: | |
3 | 交货(服务)期 | ||
4 | 其他事项申明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4、开标一览表除投标文件正副本中提供外,另须单独密封一份,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3、本表后须附详细的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金额和开标一览表金额一致。2、报价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货物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管理费、利润、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注:1、上述全部报价均应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货物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管理费、利润、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项目编号: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5: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品牌 | 厂家 | 用途 | 备注 |
1 | |||||||||
2 | |||||||||
3 | |||||||||
投标总报价:小写: ,大写: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附件6: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2、供应商可在此表后附其报价详细说明。
3、此表的行次可根据实际情况变动或顺延。2、计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1、以上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注:(若有,请如实填写)
标段(包) | 行次 | 清单产品名称 | 金额 | 清单页数及序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中小企业生产产品优惠明细表附件7: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4、若无货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则不填写此表。
3、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2、栏目8=栏目7×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比率的优惠幅度。1、当一个标段(包)内有多个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时,供应商应按品目号详细填写。注:(若有,请如实填写)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标段(包) | 品目号 |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数量 | 制造商全称 | 报价(元) | 价格评审扣除金额(元) |
本标段(包)小计 |
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5、若所投的产品不具备此类评审优惠条件,本“中小价格扣除明细表”不必填写。4、以上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上年度或近期经审计财务状况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5)提供社保机构出具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提供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2)联合体协议(如有)(1)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投标供应商工商行政注册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8)中小微企业政策性优惠证明材料:2)第20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供应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1)第22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供应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7)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性优惠证明材料:
(13)所投产品通过的认证、获得的奖项、荣誉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2)经销商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11)产品相应的检测证明材料复印件:(10)投标供应商主要业绩(附证明材料);(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属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文件;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8:注:以上复印件均需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14)其他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
委托代理人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固定电话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协议(格式)附件9: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招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2、联合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的提交。说明: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宇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10:
说明: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1: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供应商名称:(1)己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投标供应商主要业绩附件12:日期:
项目名称 | 采购人 |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交货期限 | 项目地点 | 规模 | 签约合同金额 | 合同供货内容 |
说明:后附近3年(201 年 月-201 年 月)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供应商名称:(2)目前正在完成的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采购人 |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交货期限 | 项目地点 | 规模 | 签约合同金额 | 合同供货内容 |
说明:后附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
(4)货物优势介绍;(3)配置先进合理,技术成熟,安全可靠;(2)产品的规范资料、外观彩图及尺寸等描述(要求提供复印件);(1)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功能等性能描述;货物说明包括:五、货物说明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技术指标说明附件13:(6)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5)产品耐用性及使用功能安全性、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或选用新材料情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 备注 |
本清单应列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原产地;(1)供货范围清单说明: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含: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2、商务条款包括投标有效期、交货期、供货范围、质保期等。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3)实施本项目的详细技术文档及其内容说明。(2)图纸、彩图等(附效果样图);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商务响应与偏离 | |||||
1 | |||||
2 | |||||
3 | |||||
4 | |||||
技术响应与偏离 | |||||
1 | |||||
2 | |||||
3 | |||||
4 |
(1)供货方案设计、人员配备及安排;包括:七、实施方案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售后服务附表附件14:(5)中标后售后服务优惠承诺(包含但不限于包括售后服务、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4)质保期承诺;(3)中标后疆内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内容承诺,保修、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响应时间、修复时间、应急处理等售后计划措施;(2)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服务网点名称 | 备注 | |||||
地址 | 备注 | |||||
注册资本金 | 其中:投标供应商出资比例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或租房合同等) | ||||
员工总人数 | 其中:技术人员数 | |||||
经营期限 | 其中:技术人员数 | |||||
售后服务协议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售后服务内容 | 此部分内容做附件进行详细说明 | |||||
服务承诺 | 此部分内容做附件进行详细说明 | |||||
工作业绩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业务咨询电话 | 传真 | 附人员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