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蔷薇湖2024年度植被收割及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101100162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蔷薇湖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工1358528104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工1865211280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2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101100162
项目名称: 蔷薇湖2024年度植被收割及清运项目
建设单位:连云港蔷薇湖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蔷薇湖2024年度植被收割及清运项目(招标项目编号:QWHGS-20241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8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蔷薇湖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蔷薇湖2024年度植被收割及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蔷薇湖2024年度植被收割及清运项目,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蔷薇湖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蔷薇湖2024年度植被收割及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连云港蔷薇湖水源地,海州区锦屏镇锦屏路58号;2.1.2招标控制价:48万元;2.1.3工期要求: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2.1.4工程质量:合格;2.2招标范围蔷薇湖收割区域包括:复合湿地净化区、沉水植物区、深度净化区、防护林、渠道,总面积约为1575亩;收割内容包括:芦苇、香蒲、杨树、漂浮植物以及自然生长的杂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注: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园 林绿化职称评审表且表中通过评审的专业为园林绿化专业;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 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 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5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项目。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资审时将不予通过。(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2024年4月-2024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6)本工程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承诺制,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0 月11日至 2024 年 10 月17日17时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所需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职称证书(在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的至少包含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明细及劳动合同;注:投标人将报名材料盖章原件扫描件PDF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825488377@qq.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方式,代理人员一个工作日内审核(无需电联提醒),审核无误后向投标人告知工本费缴纳方式,手续齐全后在投标报名截止日向投标人报名电子邮箱集中发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份,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5.2、投标截止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20楼会议室(东门进)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才能通过: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4、类似业绩证明;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6、投标人相关承诺书、投标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评标方法: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选择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1.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7.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决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95%。 说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蔷薇湖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锦屏路58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二十楼2001联 系 人:刘工 联 系 人:孙工电 话:13585281043 电 话:1865211280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蔷薇湖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锦屏路58号
联系人:
刘工
电话:
1358528104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建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二十楼2001
联系人:
孙工
电话:
18652112802
电子邮件:
825488377@qq.com
项目名称: 蔷薇湖2024年度植被收割及清运项目
建设单位:连云港蔷薇湖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蔷薇湖2024年度植被收割及清运项目(招标项目编号:QWHGS-20241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8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蔷薇湖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 |
范围 | 蔷薇湖2024年度植被收割及清运项目;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0-22 09:00 |
开标地点 | 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20楼会议室(东门进) |
其他
蔷薇湖2024年度植被收割及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蔷薇湖2024年度植被收割及清运项目,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蔷薇湖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蔷薇湖2024年度植被收割及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连云港蔷薇湖水源地,海州区锦屏镇锦屏路58号;2.1.2招标控制价:48万元;2.1.3工期要求: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2.1.4工程质量:合格;2.2招标范围蔷薇湖收割区域包括:复合湿地净化区、沉水植物区、深度净化区、防护林、渠道,总面积约为1575亩;收割内容包括:芦苇、香蒲、杨树、漂浮植物以及自然生长的杂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注: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园 林绿化职称评审表且表中通过评审的专业为园林绿化专业;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 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 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5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项目。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资审时将不予通过。(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2024年4月-2024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6)本工程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承诺制,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0 月11日至 2024 年 10 月17日17时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所需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职称证书(在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的至少包含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明细及劳动合同;注:投标人将报名材料盖章原件扫描件PDF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825488377@qq.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方式,代理人员一个工作日内审核(无需电联提醒),审核无误后向投标人告知工本费缴纳方式,手续齐全后在投标报名截止日向投标人报名电子邮箱集中发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份,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5.2、投标截止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20楼会议室(东门进)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才能通过: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4、类似业绩证明;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6、投标人相关承诺书、投标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评标方法: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选择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1.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7.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决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95%。 说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蔷薇湖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锦屏路58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二十楼2001联 系 人:刘工 联 系 人:孙工电 话:13585281043 电 话:1865211280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蔷薇湖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锦屏路58号
联系人:
刘工
电话:
1358528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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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二十楼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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