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文书集中标准化输出整理系统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颖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文书集中标准化输出整理系统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1-08 至 2022-11-14
撰写单位: 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杨颖
(文书集中标准化输出整理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文书集中标准化输出整理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63374
项目名称:文书集中标准化输出整理系统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0,0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支持文书一键式印刷 、折页、分组分套、各种装订模式一次生成,支持审批及留痕,可实现文书标准化输出。(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交货日期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 3.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8日 08时00分至2022年11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街道昆明街府畔花园物业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报名并下载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同时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4.投标人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请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代理机构不做线下提醒,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黑山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 辽宁省黑山县黑山镇解放南街44号
联系方式: 0416-5513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街道昆明街府畔花园物业楼
联系方式: 0416-5026666
邮箱地址: lndcgl@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675814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女士
电 话: 0416-502666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