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邵武市立医院五金水电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邵武市熙春东路477号宏林尚都国际12幢211-21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永信[2023]SZ-CG31号
项目名称:邵武市立医院五金水电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442606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42606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邵武市立医院五金水电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
1 | 邵武市立医院五金水电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 1批 | 否 |
3820.09
| (水配材料) | (本项目为单价招标,具体采购数量根据科室实际需要数量下单,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 / |
10605.975 | (电配材料) |
1、本项目为单价招标,具体采购数量(根据科室实际需要数量下单)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2、说明: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单价及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单价及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报价总金额含备件、专业工具、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供应商需标明投标货物品牌,需按注明品牌进行报价及供货。
三、商务条件(以下内容不允许负偏离)
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经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 2 年。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4 | ★ | 是否邀请供应商验收 | 否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采购人自行组织项目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每月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
7 | ★ | 履约保证金 | 采购包1: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 5000 元。 说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7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向采购人缴纳 5000元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合同履约完成后无违约责任,采购人在15 日内给予一次性退还愿约保证金。 |
8、其他
8.1 常用配件30分钟内必须送达,如供货方无法完成以上服务,采购人在同等价位的情况下可更换供货商。
8.2 按甲方要求常用货物铺货形式,按月结算。按当月科室使用的货物数量进行结算,每月进行货物盘点。
8.3 所有货物经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18个月,乙方需在货物上做好时间标识。
8.4 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8.5 供应商需标明投标货物品牌、规格、型号等与采购产品相匹配的产品信息。
8.6 采购人结合工作实际需求,随时向供应商下单采购,供应商应指派专人对接并确保将下单产品送至采购单位。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成交产品金额和产品型号及品牌供货,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8.7 合同履行过程中,成交的产品若因市场价格浮动造成影响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出现产品停产无法供货等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不成时采购人就该产品更换供应商,如因中标产品质量无法满足使用需求,采购人可更换该产品供应商。
8.8 售后保障:供应商一个月内售后投诉超过 5 次,(经招标人确认核实,不右在恶意投诉行为的前提下)招标人有权自动终止合同。
8.9 合同签订形式:签订单价合同。
9.质量保证:
9.1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12个月,在质量保质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时,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2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又责任对货物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9.3供应商可视自身能力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10.知识产权:
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11.违约责任:
11.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1.1.1如果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拒除外),需向院方支付违约金,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有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0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0%。
11.1.2如果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拒除外),每逾期1天,供应商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供应商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应商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11.2若供应商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的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11.3如果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2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2.违约终止合同:
12.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采购人终止本合同。
12.1.1如果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2.1.2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4.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或采购人处,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经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 2 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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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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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具有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生产制造或供应能力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
a4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
a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
a10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a11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报价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4日 至 2024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邵武市熙春东路477号宏林尚都国际12幢211-212号
方式:凡意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在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内至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邵武分公司(邵武市熙春东路477号宏林尚都国际12幢211-212号)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邵武分公司开标室(邵武市熙春东路477号宏林尚都国际12幢211-21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邵武市立医院
地址:邵武市李刚路
联系方式:陈女士 0599-8366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湖滨街道子芳路长福豪富华大厦七楼
联系方式:小施 13860057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施
电 话: 1386005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