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蚌埠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EPC项目招标公告BB2023SQGCZ1561
金额
11471.7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b2023sqgcz1561
预算金额11471.77万元
招标公司蚌埠高科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雪莹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宝珠0552-20761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蚌埠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EPC项目
项目编号: BB2023SQGCZ1561
招标人:蚌埠高科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点:蚌埠市高新区
实施时间:2023年
项目内容:蚌埠市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占地面积20亩,设计处理规模为6000m3/d。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反应池、初沉及调节水池、格栅渠及调节泵房、变配电及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浓缩池及调理池、过滤机房及加药间、消毒池、巴氏计量槽、除臭设施、办公楼、门卫室、综合设备间以及园区内部水电动力管网、道路和外部污水管廊。
项目范围、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反应池、初沉及调节水池、格栅渠及调节泵房、变配电及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浓缩池及调理池、过滤机房及加药间、消毒池、巴氏计量槽、除臭设施、办公楼、门卫室、综合设备间以及园区内部水电动力管网、道路和外部污水管廊。
投资概算:11471.777852万元
施工工程费控制价(A值):9518.570985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批准文号:蚌高管项[2023] 167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本次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满足条件①和②: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业绩要求:
1)设计:无。
2)施工: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5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8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2.2 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合同履行期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施工经理资格、业绩: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2018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经理(施工经理)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5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8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4)设计经理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2.3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4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高于三家(施工方两家,设计方一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设计方、施工方必须分别满足招标公告对设计企业、施工企业资质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施工方的业绩、人员、奖项均以牵头单位提供的为准。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下载时间:2023年8月9日以后
3.2 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4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4.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8月9日
4.2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9日9时00分
4.3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5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5 其他事项说明
5.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5.3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BB2023SQGCZ1561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5.5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6 特别说明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6.2
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6.3
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6.4 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蚌埠高科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燕南路17号(金融孵化产业园1号楼)
联系人:王雪莹
电话:0552-4127211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联系人:江宝珠
电话:0552-2076129
邮箱:1669690600@qq.com (邮件不得署名)
8 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9 异议受理
9.1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王雪莹;联系方式(电话):0552-4127211 。
项目名称:蚌埠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EPC项目
项目编号: BB2023SQGCZ1561
招标人:蚌埠高科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点:蚌埠市高新区
实施时间:2023年
项目内容:蚌埠市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占地面积20亩,设计处理规模为6000m3/d。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反应池、初沉及调节水池、格栅渠及调节泵房、变配电及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浓缩池及调理池、过滤机房及加药间、消毒池、巴氏计量槽、除臭设施、办公楼、门卫室、综合设备间以及园区内部水电动力管网、道路和外部污水管廊。
项目范围、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反应池、初沉及调节水池、格栅渠及调节泵房、变配电及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浓缩池及调理池、过滤机房及加药间、消毒池、巴氏计量槽、除臭设施、办公楼、门卫室、综合设备间以及园区内部水电动力管网、道路和外部污水管廊。
投资概算:11471.777852万元
施工工程费控制价(A值):9518.570985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批准文号:蚌高管项[2023] 167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本次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满足条件①和②: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业绩要求:
1)设计:无。
2)施工: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5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8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2.2 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合同履行期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施工经理资格、业绩: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2018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经理(施工经理)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5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8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4)设计经理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2.3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4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高于三家(施工方两家,设计方一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设计方、施工方必须分别满足招标公告对设计企业、施工企业资质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施工方的业绩、人员、奖项均以牵头单位提供的为准。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下载时间:2023年8月9日以后
3.2 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4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4.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8月9日
4.2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9日9时00分
4.3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5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5 其他事项说明
5.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5.3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BB2023SQGCZ1561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5.5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6 特别说明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6.2
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6.3
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6.4 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蚌埠高科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燕南路17号(金融孵化产业园1号楼)
联系人:王雪莹
电话:0552-4127211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联系人:江宝珠
电话:0552-2076129
邮箱:1669690600@qq.com (邮件不得署名)
8 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9 异议受理
9.1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王雪莹;联系方式(电话):0552-4127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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