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雨水管线综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776.3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140013886392
预算金额776.39万元
招标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毕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丹0416-37277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2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地区。
招标人名称
葫芦岛市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雨水管线综合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140013886392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 :83% 区(县)预算资金 :1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069.15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本项目的建设共涉及4条道路的雨水管网工程,分别为:横十一路、九号路、纵五路、纵十一路。主要内容为新建雨水管线、污水管线、修建检查井、雨水篦子。
标段(包)名称
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雨水管线综合改造工程
标段(包)编号
202421140013886392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横十一路、九号路、纵十一路雨水管线,纵五路污水管线。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投标保证金
5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6-24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5-07-24
标段(包)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
标段(包)估算价
776.39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5-20 00:00至2024-05-27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6-12 01: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
开标时间
2024-06-12 01:0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刘十豪
监督部门电话
15566472127
招标人
葫芦岛市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北路B7号楼
联系人
毕女士
电话
0429-8010020
邮箱
lsqcj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联系人
刘丹
电话
0416-3727777
邮箱
lnkllnkl@126.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刘丹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地区。
招标人名称
葫芦岛市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雨水管线综合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140013886392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 :83% 区(县)预算资金 :1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069.15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本项目的建设共涉及4条道路的雨水管网工程,分别为:横十一路、九号路、纵五路、纵十一路。主要内容为新建雨水管线、污水管线、修建检查井、雨水篦子。
标段(包)名称
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雨水管线综合改造工程
标段(包)编号
202421140013886392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横十一路、九号路、纵十一路雨水管线,纵五路污水管线。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投标保证金
5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6-24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5-07-24
标段(包)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
标段(包)估算价
776.39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5-20 00:00至2024-05-27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6-12 01: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
开标时间
2024-06-12 01:0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刘十豪
监督部门电话
15566472127
招标人
葫芦岛市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北路B7号楼
联系人
毕女士
电话
0429-8010020
邮箱
lsqcj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联系人
刘丹
电话
0416-3727777
邮箱
lnkllnkl@126.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刘丹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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