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苏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基金-两个中心建设专项(车辆导航定位性能综合测试平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30日10点00分前提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2-0225
项目名称:江苏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基金-两个中心建设专项(车辆导航定位性能综合测试平台)
预算金额:273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采购红外光学追踪定位相机、彩色高速摄像机、同步红外光学变焦摄像机、主动发光标记球等设备一批,具体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卖方应于合同生效日后,180日安装调试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和或“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和或“信用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6日。
地点:徐州政府采购网(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售价:免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10点00分)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 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6-83205102
通讯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5#办公楼1903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2022年11月16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2年11月16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徐州市商聚路
联系方式:0516-67883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5#办公楼1903室
联系方式:0516-83205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茜茜
电话:0516-83205102
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9日
江苏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基金-两个中心建设专项(车辆导航定位性能综合测试平台)采购文件.doc 江苏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基金-两个中心建设专项(车辆导航定位性能综合测试平台)采购文件.doc
条款项号 | 内 容 |
一 | 总则 |
(一) | 本项目采购人: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
(二) | 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四) | 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货物 |
(五)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六)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四、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二)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4.“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资格审查结束前。(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七)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标准不高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 |
二 | 招标 |
(九)1 | 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
(九)2 | 不安排现场考察。 |
(九)3 | 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 |
三 | 投标 |
(十一) | 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 |
(十二)1(十二)2 | 线上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3.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4.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二、资格条件(1-6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的至少2名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的劳动合同(书)扫描件);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投标人信用信息(要求见本章条款项号“(六)”中“四、”内容)。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一)报价1.《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商务资信1.《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技术响应1.《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四、综合评审评分项(一)技术部分1.技术参数。要求见本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2.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要求见本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3.验收和质保方案。要求见本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二)商务部分1.投标人业绩。要求见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2.投标人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扫描件。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无效)。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 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
(十三)2 | 商务条件见:一、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二、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 |
(十三)3 |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本文件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本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
(十四)3 | 本项目不接受超过273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包括产品价、税金、运费、安装调试、检验、保险、验收等全部费用。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
(十六) | 以人民币报价。 |
(十七)2(1) | 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350M! 说明: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十八)4 | 见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 |
(十九) | 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10:00)前。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
(二十) | 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 CA 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 |
四 | 开标 |
(二十五)1 | 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30日10:00(标准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
(二十五)3 | 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
五 | 评标 |
(二十七) | 本项目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二十八)1(二十八)1(4) | 一、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二、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项目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方案得分顺序排列。 |
(二十九)(4) | 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 |
七 | 政府采购合同 |
(三十七)1 |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三十八) |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 |
(四十一) |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接收人:赵茜茜;联系电话:0516-83205102;办公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楼5#1903室(汉风路和昆仑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
附加说明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 |
中标金额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收费上限 |
100万以下 | 1.50% | 1.50% | 1.00%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00万~500万 | 1.10% | 0.80% | 0.70%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00万~1000万 | 0.80% | 0.45% | 0.5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l000万~5000万 | 0.50% | 0.25% | 0.3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000万~l亿 | 0.25% | 0.10% | 0.20%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亿~5亿 | 0.05% | 0.05% | 0.0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亿~10亿 | 0.035% | 0.035% | 0.035%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0亿~50亿 | 0.008% | 0.008% | 0.008%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0亿~100亿 | 0.006% | 0.006% | 0.006%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项目 | 评价细则 |
价格(30分) | 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各投标人报价×30。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
投标人业绩(5分) | 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卖方(乙方),合同签订日期在2019年1月1日以后,合同内容为本项目核心产品同类的合同扫描件,每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
技术规格(35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中“三、技术规格要求”得35分。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中“三、技术规格要求”加 “★”标志的为重要响应指标,每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减3分;非重要响应指标,每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减1分。本项最低得0分。 |
实施方案(14分) | 1.对项目整体的需求及方案设计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完善得7-6分;比较完善得5-4分;较完善得3-2分;不够完善、无具体内容得1-0分。2. 对项目整体的需求及方案设计科学性、执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完善得7-6分;比较完善得5-4分;较完善得3-2分;不够完善、无具体内容得1-0分。 |
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14分) | 1.根据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可执行性进行评分,健全、合理得7-6分;比较健全、比较合理得5-4分;较健全、较合理得3-2分;不够健全、不够合理得、无具体内容得1-0分。2.根据投标文件中的《培训方案》的合理性、可执行性进行评分,健全、合理得7-6分;比较健全、比较合理得5-4分;较健全、较合理得3-2分;不够健全、不够合理得、无具体内容得1-0分。 |
所报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1分) | 投标主要产品(不低于投标总价的60%)属“环境标志产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得1分,是否为“环境标志产品”,以是否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经评标委员会在http://www.ccgp.gov.cn/网上核查后方为有效。投标时不须原件核查。 |
所报产品为“节能产品”(1分) | 投标主要产品(不低于投标总价的60%)属“节能产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得1分,是否为“节能产品”,以是否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经评标委员会在http://www.ccgp.gov.cn/网上核查后方为有效。投标时不须原件核查。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
设备编号 | 设备数量 | ||
设备安装位置 | 设备购进日期 | ||
设备安装完成日期 | 设备质保期 | ||
设备制造厂家 | 制造厂家售后联系方式 | ||
验收意见 | |||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 |||
设备售后服务人员确认 | |||
设备管理员 | 部门负责人 | ||
备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1 | 红外光学追踪定位相机(2500万像素) | 4台 |
2 | 红外光学追踪定位相机(1200万像素) | 14台 |
3 | 彩色高速摄像机 | 2台 |
4 | 同步红外光学变焦摄像机 | 4台 |
5 | 被动标记球 | 200只 |
6 | 主动发光标记球 | 2套 |
7 | 电控云台 | 24台 |
8 | 实验环境温湿度数据采集组件 | 1套 |
9 | 地面校准器(三角) | 2套 |
10 | 人工校准器(T杆) | 2套 |
11 | 红外光学追踪定位相机校准器安装法兰及校准杆 | 2套 |
12 | 移动机器人运动性能评估系统 | 1套 |
13 | 光学追踪系统配套软件 | 1套 |
14 | 室内导航试验控制室 | 4间 |
15 | 机架机柜 | 2台 |
16 | 机架式工作站 | 1台 |
17 | 时间网络NTP服务器 | 1台 |
18 | 高速POE交换机 | 1台 |
19 | 试验动态显示装置 | 2台 |
20 | 试验控制工作站 | 2台 |
21 | 相机安装用桁架 | 1套 |
22 | UPS不间断电源系统 | 1套 |
23 | 红外光学追踪相机固定三脚架 | 10台 |
24 | 控制大屏安装支架 | 1台 |
25 | 数据采集传感器 | 1套 |
26 | 定制智能微型挖掘机 | 1台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总价(小写) |
江苏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基金-两个中心建设专项(车辆导航定位性能综合测试平台) | 详见投标文件 | |
总价(大写): |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产品制造企业名称(全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
2 | ||||||||
3 | ||||||||
4 | ||||||||
总价合计(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 |
序号 | 偏离内容 | 招标文件的要求 | 投标文件中的内容 | (正/负/无)偏离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