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3年琼中县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金额
723.1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琼中行审函〔2023〕279号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2023年琼中县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程
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3年琼中县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函》(琼中城投函〔2023〕261号)、《2023年琼中县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根据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2023年琼中县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名称:2023年琼中县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程。
三、项目建设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城区和湾岭镇城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琼中县城区分项工程:本工程整治范围主要位于县城主干道国兴大道两侧周边区域。其中营府路至白龙溪路一段整治点位比较集中,呈线性或连片分布;其余点位呈分散布置,分别位于环城东路与国兴大道交叉路口、兴教路与国兴大道交叉路口、营根路、三永凤凰城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清表及拆除工程:清表5505.51㎡,拆除硬化地面1192.09㎡,拆除废弃厕所8㎡,清理水沟(无盖板)174m,清理水沟(有盖板)322m,拆除破损花池12m,拆除台阶10㎡,拆除铁皮棚61.43 ㎡等。
新建工程:挡土墙立面粉刷905.88㎡,水泥硬化地面一108.47㎡,水泥硬化地面二1493.09㎡,人行道铺装290.03㎡,公交站台铺装24㎡,铺装修补166.16㎡,镀锌网护坡2831.11㎡,生态停车位467.96㎡,30*30cm盖板方沟261m,平地树池11个,景观花池1个,双壁波纹管26m,挡墙修复(H=0.5m)63m,划线车位15个,现状排水沟更换铸铁盖板49m,围网标语墙165㎡,假草立面30㎡,塌方修复258㎡,不锈钢护栏44m,成品塑木护栏20m,休闲廊架1个,碎石铺装1249.85㎡,绿化2674.40 ㎡,照明路灯6盏等。
(二)湾岭镇分项工程:本工程整治范围主要位于镇城区,整治内容主要为镇城区市政设施,包括路面修复、人行道铺装更换、井盖提升、新建盖板沟、现状排水沟盖板更换、地面硬化、道路中央分隔栏更换、增设减速带、增设禁止停车网格线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清表及拆除工程:清表980.12㎡,拆除破损硬化765.53㎡,拆除破损铺装599.68㎡,拆除井盖或雨水箅子16个,拆除水沟盖板124m等。
新建工程:水泥地面修补1893.53㎡,新建水泥路一804.49㎡,新建水泥路二582.82㎡,铺装样式一、二513.23㎡,铺装样式三206.45㎡,60*80cm盖板方沟179m,30*30cm盖板方沟80m,排水沟更换盖板124m,不锈钢栏杆21m,圆形井盖提升6个,方形井盖提升10个,更换圆形盖板1个,更换手孔井盖板1个,花池4.8㎡,更换道路中央分隔栏360m,减速带300m,禁止停车网格线1处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后的概算总投资为723.1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14.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3.78万元,基本预备费34.4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依法完善用林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请督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和建议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
八、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九、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批复有效期贰年。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2023年琼中县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程
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3年琼中县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函》(琼中城投函〔2023〕261号)、《2023年琼中县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根据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2023年琼中县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名称:2023年琼中县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工程。
三、项目建设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城区和湾岭镇城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琼中县城区分项工程:本工程整治范围主要位于县城主干道国兴大道两侧周边区域。其中营府路至白龙溪路一段整治点位比较集中,呈线性或连片分布;其余点位呈分散布置,分别位于环城东路与国兴大道交叉路口、兴教路与国兴大道交叉路口、营根路、三永凤凰城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清表及拆除工程:清表5505.51㎡,拆除硬化地面1192.09㎡,拆除废弃厕所8㎡,清理水沟(无盖板)174m,清理水沟(有盖板)322m,拆除破损花池12m,拆除台阶10㎡,拆除铁皮棚61.43 ㎡等。
新建工程:挡土墙立面粉刷905.88㎡,水泥硬化地面一108.47㎡,水泥硬化地面二1493.09㎡,人行道铺装290.03㎡,公交站台铺装24㎡,铺装修补166.16㎡,镀锌网护坡2831.11㎡,生态停车位467.96㎡,30*30cm盖板方沟261m,平地树池11个,景观花池1个,双壁波纹管26m,挡墙修复(H=0.5m)63m,划线车位15个,现状排水沟更换铸铁盖板49m,围网标语墙165㎡,假草立面30㎡,塌方修复258㎡,不锈钢护栏44m,成品塑木护栏20m,休闲廊架1个,碎石铺装1249.85㎡,绿化2674.40 ㎡,照明路灯6盏等。
(二)湾岭镇分项工程:本工程整治范围主要位于镇城区,整治内容主要为镇城区市政设施,包括路面修复、人行道铺装更换、井盖提升、新建盖板沟、现状排水沟盖板更换、地面硬化、道路中央分隔栏更换、增设减速带、增设禁止停车网格线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清表及拆除工程:清表980.12㎡,拆除破损硬化765.53㎡,拆除破损铺装599.68㎡,拆除井盖或雨水箅子16个,拆除水沟盖板124m等。
新建工程:水泥地面修补1893.53㎡,新建水泥路一804.49㎡,新建水泥路二582.82㎡,铺装样式一、二513.23㎡,铺装样式三206.45㎡,60*80cm盖板方沟179m,30*30cm盖板方沟80m,排水沟更换盖板124m,不锈钢栏杆21m,圆形井盖提升6个,方形井盖提升10个,更换圆形盖板1个,更换手孔井盖板1个,花池4.8㎡,更换道路中央分隔栏360m,减速带300m,禁止停车网格线1处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后的概算总投资为723.1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14.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3.78万元,基本预备费34.4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依法完善用林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请督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和建议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
八、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九、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批复有效期贰年。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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