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购买专职安全员巡查电瓶车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yszb-2023-00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企石分局
招标联系人吴小姐076-8666262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莫小姐0769-222285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永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企石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购买专职安全员巡查电瓶车项目(项目编号:GDYSZB-2023-006)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文件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数量: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投标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下列任意一项材料:1)财务报表;2)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事业单位财务报表;4)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5)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6)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
1.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或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谈判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属于货物类。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售价及注意事项
1.本项目谈判文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3日
2.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3日(仅限工作日的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3.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地点:广东永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莞城段313号1单元205。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5.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建议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五、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地址及事宜
递交谈判文件时间、地址及事宜:
递交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4月19日9:30-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9日10:00(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文件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湖滨路政务服务中心6楼企石镇招投标服务所(采购会议室)。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企石分局
联 系 人:吴小姐
通 讯 地 址:东莞市企石镇。
电 话:076-8666262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永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莫小姐
通 讯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莞城段313号1单元205。
电 话:0769-22228575 传 真:0769-22228575
广东永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标的 | 交货期 | 采购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1 | 购买专职安全员巡查电瓶车项目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货。 | ¥300,000.00元 | ¥294,000.00元 |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投标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下列任意一项材料:1)财务报表;2)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事业单位财务报表;4)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5)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6)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
1.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或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谈判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属于货物类。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售价及注意事项
1.本项目谈判文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3日
2.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3日(仅限工作日的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3.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地点:广东永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莞城段313号1单元205。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5.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建议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五、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地址及事宜
递交谈判文件时间、地址及事宜:
递交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4月19日9:30-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9日10:00(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文件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湖滨路政务服务中心6楼企石镇招投标服务所(采购会议室)。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企石分局
联 系 人:吴小姐
通 讯 地 址:东莞市企石镇。
电 话:076-8666262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永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莫小姐
通 讯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莞城段313号1单元205。
电 话:0769-22228575 传 真:0769-22228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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