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二集司购食堂用品采购公告
金额
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XJ-23-010090
二、采购单名称:北二集司购食堂用品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3-09-01 12:00
四、报价有效期:2023-11-30
五、最高限价:400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赵坚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0574-27697147
十、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1、结算方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收到货物后,凭乙方开具的发票支付已实际交付合格货物货款。 2、甲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首先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6个月内以电汇或转账支票方式支付。 3、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任何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甲方均可在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注明增值税税率),具体报价须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运输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的现场)、保险、装卸、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等所有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2、注明交货期; 3、交货地点:宁波市北仑区迎宾路227号,谢绝快递送货; 4、若有特殊说明的事项或所报内容与我司要求有差异,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 5、报价单须加盖公章或报价专用章,报价有效期至少为60天; 6、此单仅为询价,非一定采购,实际采购以订单为准,对未接受的报价,不再另行通知; 7、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
发布日期:2023-08-29
一、采购单编号:P-XJ-23-010090
二、采购单名称:北二集司购食堂用品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3-09-01 12:00
四、报价有效期:2023-11-30
五、最高限价:400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赵坚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0574-27697147
十、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项目工期要求 | 地点 | 规格型号 | 备注 |
---|---|---|---|---|---|---|---|---|
1 | 橡皮筋 | 10 | 公斤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直径4CM | |||
2 | 洗洁精 | 13 | 桶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安琪儿 50kg/桶 | |||
3 | 食用口碱 | 8 | 箱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新星 50袋/箱 | |||
4 | 工业碱 | 2 | 袋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内蒙古君正化工 25kg/袋,晶体状 | |||
5 | 餐厅方纸巾 | 8 | 箱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清风牌 B702 每箱:96包 | |||
6 | 强力机用洗涤剂 | 10 | 桶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威洗阔 20L/桶 | |||
7 | 高效机用催干光亮剂 | 10 | 桶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威洗阔 20L/桶 | |||
8 | 一次性透明四合一 | 130 | 箱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品牌:小象 型号FG2018100 PP材质 1000ml 150个/箱 | |||
9 | 一次性筷子 | 20 | 箱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沐沐竹筷 1800双/箱 | |||
10 | 抽纸 | 6 | 箱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维达V2833 每箱:64包 | |||
11 | 一次性手套 | 3 | 箱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宜甬 一次性抽取式PE手套 特厚型 200只/盒 38盒/箱 | |||
12 | 一次性方形饭盒650 | 50 | 箱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品牌:小象 300个/箱 型号FG2018065 PP材质 650ml | |||
13 | 一次性方形饭盒 | 20 | 箱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品牌:小象 300个/箱 型号FG2018050 PP材质 500ml | |||
14 | 一次性方形饭盒 | 25 | 个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品牌:小象 300个/箱 型号FG2018100 PP材质 1000ml | |||
15 | 威猛先生 | 10 | 瓶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厨房重油污净 500克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1、结算方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收到货物后,凭乙方开具的发票支付已实际交付合格货物货款。 2、甲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首先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6个月内以电汇或转账支票方式支付。 3、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任何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甲方均可在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注明增值税税率),具体报价须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运输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的现场)、保险、装卸、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等所有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2、注明交货期; 3、交货地点:宁波市北仑区迎宾路227号,谢绝快递送货; 4、若有特殊说明的事项或所报内容与我司要求有差异,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 5、报价单须加盖公章或报价专用章,报价有效期至少为60天; 6、此单仅为询价,非一定采购,实际采购以订单为准,对未接受的报价,不再另行通知; 7、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
发布日期: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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