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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00万平方米锂电软包用铝塑复合膜建设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的公告(拟作出审批意见)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3/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信息索引号 | 002508289/2021-70763 | 文件编号 | 拟作出审批意见 |
责任部门 | 区环境保护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点击次数 | 发布时间 | 2021-03-08 10:36: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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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00万平方米锂电软包用铝塑复合膜建设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的公告(拟作出审批意见)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00万平方米锂电软包用铝塑复合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已经我局审查,拟作出该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现予以公告。
项目名称: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00万平方米锂电软包用铝塑复合膜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金马区块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钱军强13345810882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企业投资11102万元,配备铝箔处理机、PA干复机、PET干复机、CPP干复机、爽滑处理机、分切机、配套检测设备等,以铝箔、铝箔处理液、PA膜、PET膜、CPP膜、聚酯树脂、乙酸乙酯、乙醇、爽滑剂等为原料,采用预处理、干复、熟化、分切等工艺,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新增年产5000万平方米锂电软包用铝塑复合膜建设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见环评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见环评文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见环评文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联系电话:0571-23616029、0571-23616028
邮箱:3478232860@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2021年3月8日
31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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