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美术馆摄像头安装更换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上海美术馆摄像头安装更换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2027031
项目名称:上海美术馆摄像头安装更换
预算金额:177.814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7.814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注:所属行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不同标的分属不同行业的,应当分别列明,投标人也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据此分别列明。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方可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于货物采购项目,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对于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注: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小微企业仅包括小型和微型企业,如果资格要求中预留采购份额的对象为小微企业,则前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的中小企业均应理解为小微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天内完成设备、材料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
(3) 近三年(从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
(4)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5) 投标人应未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货物提供整体设计、编制技术规格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 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3) 近三年(从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4)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5) 投标人应未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货物提供整体设计、编制技术规格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6) 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方式:电子发售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在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将中止本次采购活动,并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本项目为上海市政府采购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美术馆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路161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021-20202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方式:胡羡聪、冯璐燕;86-21-32173682、321737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羡聪、冯璐燕
电 话: 86-21-32173682、32173704
上海美术馆摄像头安装更换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2027031
项目名称:上海美术馆摄像头安装更换
预算金额:177.814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7.814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件号 | 1 |
名称 | 摄像头安装更换 |
数量 | 1项 |
用途和主要规格参数 | 中华艺术宫是上海市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建筑,馆内各类展品众多,为确保馆内秩序与展品的安全,需将系统中所有模拟摄像头及部分老化的数字摄像头进行更换。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177.8143万元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177.8143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后120天内完成设备、材料供货及安装调试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否 |
所属行业 | 工业 |
注:所属行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不同标的分属不同行业的,应当分别列明,投标人也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据此分别列明。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方可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于货物采购项目,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对于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注: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小微企业仅包括小型和微型企业,如果资格要求中预留采购份额的对象为小微企业,则前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的中小企业均应理解为小微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天内完成设备、材料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
(3) 近三年(从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
(4)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5) 投标人应未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货物提供整体设计、编制技术规格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 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3) 近三年(从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4)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5) 投标人应未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货物提供整体设计、编制技术规格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6) 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方式:电子发售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在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将中止本次采购活动,并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本项目为上海市政府采购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美术馆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路161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021-20202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方式:胡羡聪、冯璐燕;86-21-32173682、321737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羡聪、冯璐燕
电 话: 86-21-32173682、3217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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