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鸿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重组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采购的询价公告
金额
69.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分2024-01-201
预算金额69.6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重组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4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分2024-01-201  

    项目名称: 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重组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696000 

    最高限价(元):69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重组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采购 

    数量:  300  

    预算金额(元):  696000 
    单位: 万毫升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重组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则需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兽药GMP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等相应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本企业《兽药经营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企业《兽药GMP证书》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和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2024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4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动物疫病控制诊断中心

地 址:阿克苏市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龟兹路

联系方式:199997775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鸿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城南创业园C座7栋2层202号

联系方式:13139988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洋

电 话:13139988073






附件信息:

  • 重组禽流感-询价文件.pdf

    401.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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