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马园区宿马大道、G343道路安全隐患整改及交叉口修复改造施工图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4.7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hc2023-08-08
预算金额24.7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弘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宿马园区宿马大道、G343道路安全隐患整改及交叉口修复改造施工图设计项目
二、招标编号:AHHC2023-08-08
三、开标时间:2023年8月14日下午15:00
四、中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47800.00元
设计服务期:15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同施工期。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竣工验收结束。
公示期限: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5日
五、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弘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若公示期内无异议,本公示将自动转为中选公示,并确定排名第一名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
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弘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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