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段彩虹桥站排水工程-永久迁移排水管道工程邀请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5
公告正文
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段彩虹桥站排水工程-永久迁移排水管道工程,招标人为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广东祺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众粤市政园林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市政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参加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段彩虹桥站排水工程-永久迁移排水管道工程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本工程位于地铁八号线北延段彩虹桥站荔湾路和东风西路。
2.2工程建设规模:由于之前临迁迁出地铁车站主体结构外,目前地铁主体施工完成需要废除临迁管道,按原状回迁。新装DN800钢筋混凝土管(Φ800II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42.9米、新装DN400钢筋混凝土管(Φ400II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11.2米、新装DN300钢筋混凝土管(Φ300II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15.2米,D1020*16钢管93.2米,拆除管道和路面修复等。
2.3最高投标限价:¥2743805.29元。
2.4施工工期要求: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
(1)办理本工程施工的报建、报批手续。
(2)在施工方案确定后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并报监理、甲方会审确认。
(3)乙方接到施工图后2个工作日内应进场组织施工,严格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工程完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及移交手续,本工程须经权属单位验收合格。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施工,否则,其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4)确保本工程工作的物资材料和施工质量达到迁改方案和图纸要求,负责安全责任、文明施工、余泥清运、余泥排放和交通疏导工作。乙方应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保证物件堆放整齐,道路通畅,设置安全设施标志,施工期内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应为施工人员的人身、机械设备或者乙方范围内的工程购买保险。
(5)本工程施工由乙方负责,工程质量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专业标准达到合格,工程质量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6)乙方需保证施工场地及现场设施齐全、工地卫生清洁和内业资料完备。竣工前清理现场应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整个工程施工周期内均应达到行业文明工地的要求。
(7)本工程项目建设期结束后,乙方做好所有受施工工程项目建设影响的土地及地上地下构筑物、建筑物等的恢复工作。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因本项目施工产生的工具、材料、施工废弃物、垃圾等,在3天内清理完毕并运离,撤离现场。
(8)乙方在工程中使用的管材及附属设施应符合权属单位及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工程实施全过程由社会监理公司和权属单位共同监督。该施工工程须按照权属单位要求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如工程上存在质量问题,经权属单位确认后,须即采取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
(9)乙方在工程施工验收接驳投产后,需按权属单位有关规定负责该工程保修。
(10)乙方在施工当中要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减少迁改工程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11)工程竣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提请权属单位办理竣工移交。未能及时移交的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起,乙方须负责安全巡查及维护管养工作。
(12)根据《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试行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确保本工程施工所使用的井盖设施的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如有)
(13)负责开工到竣工验收并移交本工程给权属单位之前的井盖设施的巡查管养和应急抢修,发生井盖设施缺损、丢失导致人员伤亡、车辆损坏的,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的井盖设施监管部门和市城管委。(如有)
(14)乙方不得以甲方迟延支付工程款为由停工。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人员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8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9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被邀请单位请于2023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房(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由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房(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海城街44号二、三层
联系人:林工
电话:1372487358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房
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83492175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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