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水泥、钢横梁)
(招标编号:CRCC-XAJC-2019-10)
1.招标条件1.1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项目已由陕发改基础[2018]4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贴、企业自筹、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1.2阳平关至安康铁路增建二线站前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阳平关至安康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2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阳安二线工程项目部。
1.3安康环城干道项目已由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投资[2017]39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康城区环城干道江北段建设工程项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安康市市政府与陕建公司PPP合资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1.4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钢材、水泥、钢横梁现进行公开招标。
1.5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2017〕123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起于鄠邑区谷子硙,与已建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北段鄠邑东枢纽立交顺接,后沿西安市南侧、秦岭山麓北侧设线,途径西安市鄠邑区、长安区、蓝田县,终点位于蓝田县沪陕高速蓝田东立交东侧。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5m。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9合同段项目标段起止里程K33+250~K37+500,总长4.25km。工程内容包括路基2773米,填方79.62万方,桥长1477米,其中钢箱梁桥约200米,王莽枢纽立交。项目投资3.6亿,计划工期 16 个月,交工日期 2020 年 1 月 31 日。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6合同段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境内,起讫里程K17+250~K20+951,路线全长3.702km,其中路基0.334km,桥梁3.368km、互通式立交1处。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2合同段起讫里程K3+257.25~K6+536.00,线路长3.279公里,主线全部为桥梁,占标段线路的100%;内含一处互通式立交(秦镇互通式立交),匝道内含部分路基工程。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第LJ-8标段起讫里程K26+900~K33+250,主线长6.364km,起点位于长安区王曲街道窑底村,终点位于长安区太乙街道新南村。本标段共设挖方路基212.615万立方米,填方路基28.95万立方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共设桥梁1891.00m/4座,占线路总长29.78%。其中大桥1835m/3座,中桥56m/1座,天桥6处,通道、涵洞8道。
2.2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阳平关至安康铁路增建第二线站前工程起于汉中市宁强县代家坝镇,终于汉中市勉县小寨乡,起讫里程为Dyk030+316~Dyk064+479,正线全长36.2km。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征地拆迁(道路改移、除35kv及以上的三电迁改、管线路防护)、路基、桥涵、轨道、隧道、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工程,大临及过渡工程等。其中:隧道9座,桥梁22座,涵洞96座,路基土石方225万断面方,无碴轨道10454米,站线铺轨4.11公里。
2.3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安康城区环城干道北段(316国道关庙至建民段)与铁路交叉节点工程起点与关庙汉江大桥顺接,与G316平交,随后依次下穿襄渝铁路既有桥墩(斜交58度),货运东站货场线、货运东站出发场(斜交64度),西康铁路(斜交79度),然后分别下穿在建西康铁路二线既有桥墩(斜交85度),距离桥墩1m,向北从规划硫酸镍厂用地中间穿过,最后与总体路线顺接。
2.4招标内容:钢材、水泥、钢横梁,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2.5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2
4. 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购买标书款汇入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户(汇款要求详见公告9.3项)购买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将①购买标书付款凭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④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⑤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发送扫描件的同时还应将可编辑的Word版发送至邮箱)(见招标公告附表3)发送扫描件至邮箱382581390@qq.com,确认后发售。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表3)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5.3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
5.4招标文件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组织售卖,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5.5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招标组织单位在开标后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21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334号宏信国际花园2栋2单元12楼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开标室(地铁到站永宁门站,公交车站南门外站,乘坐飞机的投标人坐机场大巴火车北客站线换乘地铁2号线到永宁门站下车)。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以及兰格云商集采平台(http://jc.lange360.com/)发布。
8 . 现场勘察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9 .联系方式9.1.1招 标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杜曲街道建秦园林
联 系 人:汪永红 电 话:17792858555 邮箱:184123947@qq.com
9.1.2招 标 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西王村
联 系 人:张 涛 电 话:15353523193 邮箱:13262319@qq.com
9.1.3招 标 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沣京路16号西安丰元卷烟材料厂(105县道北50米)
联 系 人:刘庆东 电 话:15253111080 邮箱:1404039143@qq.com
9.1.4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镇上寨小学
联 系 人:金海柱 电 话:18832135717 邮箱:93325089@qq.com
9.1.5招 标 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阳安二线工程项目部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大安镇
联 系 人:李 亮 电 话:17809260809 邮箱:1941277710@qq.com
9.1.6招 标 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金星村7组
联 系 人:王湘义 电 话:15197287069 邮箱:278124185@qq.com
9.2招标组织机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
地 址: 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334号宏信国际花园2栋2单元12楼 邮 编:710000
联 系 人:刘丹迪 樊林涛 联系电话:18691958555 13324531423
座 机:029-85368589 传 真:029-85362890 邮箱:382581390@qq.com
监督电话:029-85366559
9.3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9902000504033218
开户行: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行号:305100001830)
汇款说明: 汇款单须注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简称和包件号等内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汇款; 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不接受个人汇款 。
2019年1月21日
附表1 招标编号:CRCC-XAJC-2019-10
包件划分一览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WHGC01 |
钢材 |
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吨 |
13965 |
1500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期结束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9合同段项目施工现场 |
15 |
2 |
WHGC02 |
钢材 |
吨 |
11100 |
1500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期结束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6合同段施工现场 |
15 |
|
3 |
WHGC03 |
钢材 |
吨 |
10850 |
1500 |
15 |
||||
4 |
WHGC04 |
钢材 |
吨 |
24230 |
20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期结束 |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秦渡镇中铁十四局三公司西安外环项目拌合站(秦户生态园西行600米) |
20 |
|
5 |
WHGC05 |
钢材 |
吨 |
12807 |
15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期结束 |
陕西省长安区太乙宫镇西安外环高速公路LJ-8合同段施工指定地点 |
15 |
|
6 |
WHSN01 |
水泥 |
吨 |
45800 |
1000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期结束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9合同段项目施工现场 |
10 |
|
7 |
WHSN02 |
水泥 |
吨 |
45800 |
1000 |
10 |
||||
8 |
WHSN03 |
水泥 |
吨 |
70240 |
1500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期结束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6合同段施工现场 |
15 |
|
9 |
WHSN04 |
水泥 |
吨 |
34812 |
10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期结束 |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秦渡镇中铁十四局三公司西安外环项目拌合站(秦户生态园西行600米) |
10 |
|
10 |
WHSN05 |
水泥 |
吨 |
20912 |
1000 |
10 |
||||
11 |
WHSN06 |
水泥 |
吨 |
34820 |
10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期结束 |
陕西省长安区太乙宫镇西安外环高速公路LJ-8合同段施工指定地点 |
10 |
|
12 |
AKGC01 |
钢材 |
吨 |
6830 |
1000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期结束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金星村7组 |
10 |
|
13 |
AKSN01 |
水泥 |
吨 |
15000 |
500 |
5 |
||||
14 |
GHL01 |
钢横梁 |
详见物资需求 一览表 |
500 |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阳安二线工程项目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期结束 |
陕西汉中宁强大安 |
5 |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附表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编号:CRCC-XAJC-2019-10
一、西安外环高速项目 |
1.钢材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生产厂家必须在入围厂家名录内: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城钢铁控股集团、首钢长冶钢铁有限公司、甘肃酒泉钢铁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建龙钢铁有限公司、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建邦集团有限公司、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年-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6年-2018年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6-2018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允许中标同一项目同种物资的一个包件。 2.水泥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熟料能力6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不接受粉磨站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在入围厂家名录内:西安蓝田尧柏水泥有限公司、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礼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声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尧柏特种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富平生态水泥有限公司、乾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水泥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需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年-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6年-2018年铁路或高速公路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6-2018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允许中标同一项目同种物资的一个包件。 |
二、安康环城干道项目 |
1.钢材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年-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6年-2018年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6-2018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2.水泥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熟料能力6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不接受粉磨站产品;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水泥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需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年-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6年-2018年铁路或高速公路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6-2018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
三、阳平关至安康铁路增建二线站前工程项目 |
1.钢横梁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的供应厂商须具备投标产品的经营买卖能力,具有有效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6、2017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现行铁路施工标准和设计要求;并提供近三年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至少两份原件的扫描件;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5年-2018年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6-2018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授权函及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
四、其他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017、2018年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资格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 |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
||||
招标编号:CRCC-XAJC-2019-10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
联 系 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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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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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同时发送至382581390@qq.com邮箱。
- CRCC-XAJC-2019-10批次招标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