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舟山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新城区域停车场库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69.3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9.3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80-2160252
中标公司浙江恒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9.31万元
中标联系人缪晶晶
公告正文

舟山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新城区域停车场库升级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舟山市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建设的舟山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新城区域停车场库升级改造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组织(公开)招标。于2021611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恒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缪晶晶 投标报价:1693120元工期 5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迈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旺宗 投标报价:1688452元工期 5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德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许帆帆 投标报价:1695911元工期50日历天

评标纪要: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诚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该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定,对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评标委员会在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过程中发现,暗标标书8号投标单位(浙江成悦科技有限公司)标书Guid与清单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三)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第1条“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项目指构成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五个要件中的任何一项不一致)”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浙江成悦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1年6月15日始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 标 人:舟山市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268006885

代理机构: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80-2160252

行政监督: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80-2616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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