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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勤勋五金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7月14日,东莞市勤勋五金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东莞市勤勋五金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参加验收评审会的单位有:广东三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环保咨询单位)、东莞市三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及企业成员(名单附后)。验收评审根据《东莞市勤勋五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东莞市勤勋五金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建设单位:东莞市勤勋五金有限公司;产品规模: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五金配件1.4万套;主要设备为自动喷漆机、电烤箱、隧道炉、超声波清洗机等(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齐沙永隆三路1号1栋101室(东经113°37′3.02871″,北纬22°49′41.25121″),项目占地面积为400m2,建筑面积为800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22年05月委托广东绿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东莞市勤勋五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08月18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2〕8248号。本项目2023年02月21日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441900MA53AWPK3T001W。
本项目开工时间:2022年6月,竣工时间:2022年12月。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情况:本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2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东莞市勤勋五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中4F楼层所涉及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排放及相应的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处置、运行效果。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所涉及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排放及相应的环保设施均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水喷淋废水:项目设置2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颗粒物和有机废气进行处理,水喷淋装置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需定期补充新鲜水,定期捞渣,废水经收集后作为零星废水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公司处理,不外排。
除油清洗废水:项目部分工件表面含有油污,需要进行除油清洗,除油后进行清洗,项目设有4个清洗槽,清洗工序使用的水均为自来水,由于工件表面残留的杂质和化学药剂,清洗水使用一段时间后,清洗效果变弱,需要定期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清洗废水经收集后作为零星废水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公司处理,不外排。
水帘柜废水:项目喷漆过程中水帘柜对废气进行收集时会有少量油漆进入循环水中产生漆渣,水帘柜用水对水质要求不高,水帘柜废水经过定期捞渣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废水经收集后作为零星废水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公司处理,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设有员工人数4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东莞市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
镭雕烟尘:项目少量产品需要镭雕商标等会产生少量烟尘,镭雕工序间歇性工作,烟尘产生量少,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镭雕烟尘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喷粉工序:项目喷粉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喷粉粉尘被收集后通过滤芯预处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高空排放,未被收集部分则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烤粉工序:项目工件喷粉后需使用隧道炉进行烤粉,烤粉温度为180~200℃,树脂粉末在该温度下熔融产生有机废气,项目烤粉VOCs被收集后引至“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较严值后高空排放,未被收集部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喷漆、烤漆、丝印、晾干工序:项目喷漆过程使用水性油漆,故喷漆、烤漆过程会产生VOCs;丝印、晾干过程使用水性油墨会产生VOCs。项目喷漆、烤漆、丝印、晾干VOCs被收集部分经1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较严值后高空排放,未被收集部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烤粉、喷漆、烤漆以及丝印臭气浓度:项目在烤粉、喷漆、烤漆以及丝印工序会产生少量臭气浓度,通过抽风收集后引至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后,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项目在使用隧道炉时所用的液化石油气产生的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污染物通过与烤粉、烤漆废气一起收集后引至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另外燃烧机安装低氮燃烧器减少氮氧化物的产生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配套的生产设备落实各项削声、减振和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项目设有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由环卫部门日产日清。
2、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滤渣、废包装材料以及滤芯收集回收粉料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3、项目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容器罐、废漆/粉渣、废抹布、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固体废物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设置了危险废物储存间,并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的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
各类废水治理设施委托处理措施,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废气治理设施
各类废气治理设施主要污染物处理效果,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噪声治理设施的降噪效果,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固体废物治理设施,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东莞市三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监测,并出具了报告,编号为SP20230419(0000)-01,监测结果显示: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喷粉工序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烤粉、喷漆、烤漆、丝印、晾干、燃烧(液化气)工序废气排放口VOCs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的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
3、烤粉、喷漆、烤漆、丝印、晾干、燃烧(液化气)工序废气排放口臭气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4、烤粉、喷漆、烤漆、丝印、晾干、燃烧(液化气)工序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与《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 号)中的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
5、烤粉、喷漆、烤漆、丝印、晾干、燃烧(液化气)工序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检测结果均符合《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 号)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6、厂界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7、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
8、厂界无组织废气VOCs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要求;
9、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10、生活污水排放口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中B级标准限值的较严值要求;
11、厂界东侧、西侧、南侧、北侧昼间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东莞市勤勋五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生态环境部门批复意见要求建成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且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的批复意见,本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监测报告结果表明,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的批复意见。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依据《东莞市勤勋五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工作组认为,东莞市勤勋五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一)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风险防范措施
1、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正规设计厂家生产的设备,并严格按规范要求安装、运行。
2、项目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废气处理设施。
3、当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有破损或处理效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
(二)项目危险废物风险防范措施
1、项目危险废物避免露天存放,需要密闭盛装。
2、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要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
(三)防止环境次生灾害进一步扩大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1、采用水枪或消防水带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破坏燃烧条件。
2、加强环境监测,强化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建设。


东莞市勤勋五金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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