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炎陵县乡镇敬老院消防升级改造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炎陵县乡镇敬老院消防升级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4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炎陵县乡镇敬老院消防维修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炎陵县民政局
施工单位: 湖南龙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3日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建设单位(甲方): 炎陵县民政局
施工单位(乙方):湖南龙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炎陵县乡镇敬老院消防维修改造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炎陵县乡镇敬老院消防维修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炎陵县霞阳镇敬老院、水口镇敬老院、沔渡镇敬老院、中村瑶族乡敬老院
3.工程批准文号:
4.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炎财采计〔2023〕000099
5.资金来源: 上级
6.工程内容:改造炎陵县霞阳、沔渡、水口、中村敬老院消防升级改造。
7.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8.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安全并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总承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总工期 25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下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 12 月1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10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节点工期: / 。
三、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四、签约合同总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贰佰柒拾壹万贰仟元整 (¥ 2712000.00 元);
其中:
(1)分部分项工程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措施项目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其中: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 / (¥ / 元);
(3)其他项目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其中:
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销项税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总价 。
五、项目经理
乙方项目经理:唐莳平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因不可抗力或法律、行政行为导致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位的情况除外)。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乙方承诺:甲方对乙方的要求、函件等未及时回复,不被视为对乙方要求的同意或认可。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3 年 12月 14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炎陵县民政局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乙方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了履约担保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叁份,乙方执 叁份。
建设单位: (公章) 施工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文化路38号 地 址: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文化路龙井花园小区3栋
邮政编码: 412500 邮政编码:412500
电 话: 电 话: 13017338222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287672327@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湖南炎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阳支行
账 号: 账 号:8201 0900 0013 1579 9
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3日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
说明:“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见附件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4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炎陵县乡镇敬老院消防维修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炎陵县民政局
施工单位: 湖南龙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3日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建设单位(甲方): 炎陵县民政局
施工单位(乙方):湖南龙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炎陵县乡镇敬老院消防维修改造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炎陵县乡镇敬老院消防维修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炎陵县霞阳镇敬老院、水口镇敬老院、沔渡镇敬老院、中村瑶族乡敬老院
3.工程批准文号:
4.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炎财采计〔2023〕000099
5.资金来源: 上级
6.工程内容:改造炎陵县霞阳、沔渡、水口、中村敬老院消防升级改造。
7.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8.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安全并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总承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总工期 25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下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 12 月1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10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节点工期: / 。
三、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四、签约合同总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贰佰柒拾壹万贰仟元整 (¥ 2712000.00 元);
其中:
(1)分部分项工程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措施项目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其中: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 / (¥ / 元);
(3)其他项目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其中:
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销项税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总价 。
五、项目经理
乙方项目经理:唐莳平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因不可抗力或法律、行政行为导致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位的情况除外)。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乙方承诺:甲方对乙方的要求、函件等未及时回复,不被视为对乙方要求的同意或认可。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3 年 12月 14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炎陵县民政局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乙方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了履约担保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叁份,乙方执 叁份。
建设单位: (公章) 施工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文化路38号 地 址: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文化路龙井花园小区3栋
邮政编码: 412500 邮政编码:412500
电 话: 电 话: 13017338222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287672327@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湖南炎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阳支行
账 号: 账 号:8201 0900 0013 1579 9
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3日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
说明:“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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