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关于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叉车设备租赁业务招标公示的澄清函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招标文件澄清函 招标单位: 中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23.09
商务部分 2.1 项目内容及要求a.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回复确认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 10 日 24: 00 。各投标人请将盖章签字的投标确认函发至邮箱 zhzht.lube@sinopec.com 付款方式 H. 付款方式 a. 对账周期:以自然月为对账周期,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为一个对账周期。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产品的设备生产单位;每月对账单经双方共同确认无异议后,出租方提交对账单至承租方。 b. 付款:从租赁车辆开始对账起,出租方每满12个月,需于次月10日前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专票(13%),随对账单一并提交承租方,承租方收到发票后60日内完成付款。银行承兑占比不少于70%。 c. 因故障导致停用,按技术协议规定扣除相应租金(按30天/月核算)。 2.8 评标
d商务标 有效投标报价:首先审核各投标报价的完整性及合理性(含各相关费用),由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招标人的报价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核。投标报价完整、合理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内容和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技术标部分 一、设备的租赁方式 1. 租赁包括车辆主体及电瓶(为了满足现场使用,需要提供备用电瓶)、充电桩或充电机等配套设施,以下统称为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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