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院航天海鹰(哈尔滨)钛业有限公司哈尔滨航天高技术创新产业园钛产业园二期(第一阶段)建设项目施工
金额
9913.91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0101g230927001002(htcl-zb-232171
预算金额9913.91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洋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罡0451-823647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9
公告正文

三院航天海鹰(哈尔滨)钛业有限公司哈尔滨航天高技术创新产业园钛产业园二期(第一阶段)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101G230927001002(HTCL-ZB-2321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院航天海鹰(哈尔滨)钛业有限公司哈尔滨航天高技术创新产业园钛产业园二期(第一阶段)建设项目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航天海鹰(哈尔滨)钛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三院航天海鹰(哈尔滨)钛业有限公司哈尔滨航天高技术创新产业园钛产业园二期(第一阶段)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智谷四街4158号航天海鹰(哈尔滨)钛业有限公司钛产业园区;
2.3建设规模:新增建筑面积:13987平方米,其中新建201A号铸造厂房,新增建筑面积9240平方米,新建200号金属粉末制备厂房,新增建筑面积4747平方米。新增设备基础;道路、绿化、给排水管线、供热管线、电气照明线路、弱电线路等室外工程。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15日;总工期622日历天;(其中:厂房暖封闭时间2024年10月20日前,设备基础2025年6月30日具备设备安装条件,室外工程2025年7月15日前完成)(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三院航天海鹰(哈尔滨)钛业有限公司哈尔滨航天高技术创新产业园钛产业园二期(第一阶段)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99139179.4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包括退休人员),提供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要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2020年之后成立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至少一项合同额度大于等于1亿元建筑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当中未体现所有业绩内容要求的,需额外提供清晰盖章的、且符合上述所有要求的发包人证明资料);
3.5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本人。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信誉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存在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
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福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92家企业整改结果的通知〔2023〕1576号”文件,未完成整改的106家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大庆市美林照明装饰有限公司等163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2023〕1525号)”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列入上述被清出建筑市场的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按照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黑龙江京阀管道配件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按照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松北区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违反《信访条例》的警示公告"文件执行,对拒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的首批黑龙江远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施工(总包)单位和劳务单位作出两年内不得在松北区参与招投标活动及直发包登记备案,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首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会员端”,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16时00分00秒至2023年10月11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等。
4.2招标文件免费,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9日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9时30分00秒。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远程开标,支持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及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58799236、0451-58799237、0451-58799238。
9.2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要求配备施工现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9.3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5招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451-5879923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航天海鹰(哈尔滨)钛业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智谷四街4158号
联系人:郑洋、刘东
电话:0451-84013913、0451-8719923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邮编:150090
联系人:吴罡、孙玉宝
联系电话:0451-82364726
电子邮箱:longzhao2115@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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