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河池环江供电局保障性住房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2002876003367001 |
||||||
招标人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池环江供电局 |
||||||||
建设单位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池环江供电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万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 及规模 |
本项目新建河池环江供电局保障性住房项目1栋,地上六层,一层为架空非机动车库及住宅门厅、二至六层为保障性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599.1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80.40平方米,架空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为218.76平方米;配套建设硬化场地、水、电及其他设施等。 |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11日 |
开标地点 |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1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7日 |
||||||
预中标人 |
广东中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 |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中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伍拾玖万肆仟玖佰伍拾贰元柒角陆分(¥4594952.76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邱什相(注册编号:粤2442007200803906;身份证号:44092***********9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罗亚青(身份证号:44092***********3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教学楼 4、博美九仰B1-3; 6、骏达(佛冈)玩具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塑胶、合金玩具项目; 7、江西铭恒达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智能设备制造、精密五金件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陆拾壹万贰仟柒佰柒拾壹元柒角捌分(¥4612771.78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廖年(注册编号:桂245091012647;身份证号:45222***********1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晓冬(身份证号:45270***********0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广西大学附属中学崇左校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2、中国-东盟影视演艺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凤岭医院(一期)工程总承包。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金洲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陆拾贰万壹仟柒佰伍拾肆元陆角柒分(¥4621754.67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刘国杰(注册编号:桂245121442802;身份证号:45060***********3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晶(身份证号:45050***********2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南宁国泰保安押运有限公司运营基地建设项目; 2、罗城指尖坊黄金珠宝有限公司黄金珠宝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3、河池市宜州区第四中学 2#综合楼、2#教学综合楼。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8-8870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