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电解钴大连-CHJON220267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1/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 | RDBTG22111100011 | 询价单标题: | 电解钴 大连 |
币种: | 人民币 | 招标编号: | CHJON220267 |
税率: | 13% | 询单类型: | 采购 |
定量/定价: | 定价定量 | 询价单状态 | 报价中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2-11-11 09:23: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2-11-11 10:58:00 |
是否定向: | 定向 | 保证金额: | 0.0000 |
招标期限: | 物料总项次: | 1 | |
供货开始时间: | 2022-11-10 | 供货结束时间: | 2022-11-30 |
采购组织: | 轮次: | 第 1 轮 |
物料信息
序号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说明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
1 | A049900317 | 电解钴 | 电解钴...Co9995...... | 2.0000 | 吨 |
基本条款
条款类别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
- | 产品质量要求: | 钴(金川钴)按YS/T255-2009执行,牌号为Co9995,化学成分要求Co≥99.95%,C≤0.005%,S≤0.001%,Mn≤0.005%,Fe≤0.006%,Ni≤0.01%,Cu≤0.005%,As≤0.0007%,Pb≤0.0005%,Zn≤0.002%,Si≤0.003%,Cd≤0.0005%,Mg≤0.002%,P≤0.001%,Al≤0.002%,Sn≤0.0005%,Sb≤0.0006%,Bi≤0.0003%。 |
- | 产品验收标准及不合格处理规定: | 让步接收及商务处理:0.005%<C≤0.007%,以C=0.005%为基准,每上升0.001%,合同单价下降1%;0.001%<S≤0.002%,以S=0.001%为基准,每上升0.001%,合同单价下降1%;0.0006%<Sb≤0.0008%,以Sb=0.0006%为基准,每上升0.0001%,合同单价下降1%;0.0003%<Bi≤0.0005%,以Bi=0.0003%为基准,每上升0.0001%,合同单价下降1%;0.0005%<Pb≤0.0007%,以Pb=0.0005%为基准,每上升0.0001%,合同单价下降1%;0.0007%<As≤0.0009%,以As=0.0007%为基准,每上升0.0001%,合同单价下降1%;0.0005%<Sn≤0.0007%,以Sn=0.0005%为基准,每上升0.0001%,合同单价下降1%。退货范围:C>0.007%,退货;S>0.002%,退货;Sb>0.0008%,退货;Bi>0.0005%,退货;Pb>0.0007%,退货;As>0.0009%,退货;Sn>0.0007%,退货。如果其它没有形成降价原则的成分(项目)对我公司产品质量造成影响,我公司将保留对供应商追溯考核的权力。供方所供产品品质验收不合格的,退货或让步接收以需方判定为准;一旦需方确定退货的,供方必须及时落实退货处置(自行拉回),并根据退货实际数量,按100元/吨给予需方赔偿。 |
- | 产品验收方法: | 按质量条款进行验收,交货时附检测报告或质保书,理化指标以买方化验为准,数量以买方实际计量数为准(买方取样时,卖方务必到场,否则视同认可买方取样结果)。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实物质量与入厂检验有偏差,卖方须对偏差部分赔偿。 |
- | 产品包装要求: | 木箱钢带捆扎包装或铁桶包装。针对有外包装(如袋、捆、箱、桶、盒等)的物资,供应商在进厂前必须在外包装表面标识物资名称和供应商名称,严禁手写或涂改标识。同时在外包装上将编号(流水号)编写完整,采用喷涂的方式进行编号(流水号),编号(流水号)要在包装袋上部约1/3位置处标识,以便于检查、核对。编号(流水号)采用黑体字(0,1,2,3,4,5,6,7,8,9),字号高度不小于200mm。如果同一车装有多种物资,不同种物资的编号(流水号)按1-1、1-2、1-3、…,2-1、2-2、2-3、…,3-1、3-2、3-3、…的形式进行编写,禁止手写编号。外包装上未标识或手写物资名称、供应商名称、无喷涂编号或涂改的、混号(同一个包装上有多个号码)的物资均不允许进厂。如进厂后一经发现,我公司将按降价规定予以50元/个包装的扣罚。如因没有编号或编号不规范等情况,不能办理入库手续、影响卸货的,由卖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 运输方式: | 1.汽车运输到厂,运输费用及运输、装卸过程中的风险由卖方承担。2.卖方所供货物到达钢厂后,卸货中卖方应遵守钢厂管理规定。 |
- | 产品交货日期: | 2022年11月30日前均衡交货,交货数量溢短装在±5%范围内。 |
- | 货款结算方法: | 1、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含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并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2、投标单位报现款价,根据实际能力可报部分数量或全部数量。3、付款方式为款到后发货。 |
- | 违约责任: | 如中标,即严格按买方规定的数量、时间及时供货。1、如因卖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的,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对未完成部分的合同量,如买方同意需继续履行的,如市场价格下跌,按交货期市场价格履行,如市场价格上涨或不变,按本合同价格履行。并对延期交货部分作如下处理:在延期3天内交货不作处罚;延期4—15天(含15天),根据实际延期天数,按延期交货部分合同金额0.5‰/天收取违约金;延期16—30天(含30天),根据实际延期天数,按延期交货部分合同金额1‰/天收取违约金;卖方超过合同期限30天以上(不含30天)仍未补足合同数量基数的,买方终止合同,并以合同数量基数(不考虑±3%情况)为标准,卖方将自愿承担未交部分违约金,买方有权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计算违约金:①卖方给予买方未交货值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②若市场价格上涨,卖方给予买方合同价差损失赔偿作为违约金赔偿,合同价差损失=卖方未执行合同总量*单价价差(单价价差为下个合同期限采购均价与本合同价格之间的差价)。2、合同履行过程中经东北特钢检验发现以次充好、以少充多、弄虚作假等行为,对本批货物处以20%以上货值的处罚。 |
- | 投标信誉保证金和标书费等要求: | 本次招标需交纳投标额2%作为投标信誉保证金,不交纳投标信誉保证金的没有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信誉保证金待招标结束后立即退还;投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即为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投标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1、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时,请认真查看招标书内容及附件内的技术协议、技术要求和图纸等所有资料后再报价,一旦报价,即表明投标单位已确认了该标书所有条款及附件内所有内容,一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2、投标单位之间进行串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投标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永久取消投标资格;3、投标单位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品资质的单位所生产的合格品。4、依据《东北特钢集团标书收费管理办法》,(1)年费会员:从缴费日期开始计算,有效期365天。收费标准:普通会员1000元/年,单份标书最高投标金额200万元;高级会员2000元/年,单份标书最高投标金额1000万元;VIP会员3000元/年,单份标书最高投标金额不限制。(2)非年费会员:按次收费,每次参与投标均需交纳标书费。收费标准:标的额≤1(万元)标书费金额0元;1<标的额≤200(万元)标书费金额200元;200<标的额≤1000(万元)标书费金额500元;1000<标的额(万元)标书费金额1000元;5、投标信誉保证金请汇至:公司名称: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人民路支行,账号:293460279385,附加信息及用途:投标保证金;6、标书费请汇至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人民路支行,账号:293460279385,附加信息及用途:标书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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