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招标]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本级蕲春县大同水库及鹞鹰岩水库存量资产盘活项目(水资源特许经营权转让部分)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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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xy-2023-01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女士0713-72599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5
公告正文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本级蕲春县大同水库及鹞鹰岩水库存量资产盘活项目(水资源特许经营权转让部分)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1 17:47发布单位: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2-15项目监管地:蕲春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蕲春县大同水库及鹞鹰岩水库存量资产盘活项目(水资源特许经营权转让部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qc.hbncp.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XY-2023-015

2、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3]1883号

3、项目名称:蕲春县大同水库及鹞鹰岩水库存量资产盘活项目(水资源特许经营权转让部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0(万元)

6、最高限价:0(万元)

7、采购需求:

1、本项目特许经营涉及蕲春县大同水库及鹞鹰岩水库存量资产盘活项目(水资源特许经营权转让部分),通过特许经营权转让引入社会资本,在特许经营期内由社会资本负责存量水库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提供原水供水服务,并获得供水服务收入。
2、投融资结构: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20%,由社会资本全额出资;剩余资金为融资资金,由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政府不承担融资担保义务但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8、合同履行期限:30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2)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满足本次招标投资、建设运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单位)。
(2)、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qc.hbncp.com.cn)

3、方式:

(1)本项目交易网站为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qc.hbncp.com.cn),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
(2)供应商登录网站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谈判文件。
(3)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或2372645290)。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4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qc.hbncp.com.cn)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qc.hbncp.com.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网络远程开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请供应商于2023年12月15日09点00分至09点30分之间进入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2、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3、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电话:0713-7225067
投诉邮箱:3324567347@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地   址:蕲春县蕲春大道396号

联系方式:0713-72418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漕河一路童馨丽都3栋2单元305室

联系方式:0713-7259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713-725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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