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旬阳市双河镇集镇道路及绿化亮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gx2023-cg-1020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77729290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旬阳市双河镇集镇道路及绿化亮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03日 15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X2023-CG-1020
项目名称:旬阳市双河镇集镇道路及绿化亮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双河镇集镇道路及绿化亮化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91,126.0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维修道路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0 1,191,126.0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双河镇集镇道路及绿化亮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双河镇集镇道路及绿化亮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经年检合格的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须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6)财务报告: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公司成立后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3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03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网上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46603725@qq.com,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财政局双河财政所
地址:旬阳市双河镇双河社区街道
联系方式:13992573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23号
联系方式:17772929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7772929055
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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