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化龙镇草堂立交东侧地块一期临时供电、供水、排水工程
金额
800.2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化龙镇草堂立交东侧地块一期临时供电、供水、排水工程
发布时间:2023-03-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候选人公示
化龙镇草堂立交东侧地块一期临时供电、供水、排水工程[项目/标段编号:JG2023-0301]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03-02 00:00 至 2023-03-06 23:59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姓名/资格证书编号 | 周浩/粤2442014201511799 | 吴进娣/粤2442020202107222 | 刘鑫/粤2442020202107467 |
投标报价(万元) | 800.269101 | 803.908036 | 801.805281 |
综合得分 | 98.7 | 95.91 | 93.12 |
工期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华舜房地产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20-84646627
- 联系人:黄工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地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 联系电话:020-84892221
-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华舜房地产有限公司
- 日期:2023年03月01日
- 附件:评标报告(已删名).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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