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网点改造配套新风系统购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zb2024-6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明睿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鑫鑫0431-879337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5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网点改造配套新风系统购买项目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24-60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网点改造配套新风系统购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 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网点改造配套新风系统购买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网点改造配套新风系统购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网点改造配套新风系统购买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 法等不良记录;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 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近三年(2021-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具有近三年(2021-2023年)经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 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 3.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6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0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 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7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7楼会议室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编号:HTZB2024-603 1.磋商条件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的委托,对磋商编 号HTZB2024-603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网点改造配套新风系统购买项目”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 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2.磋商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网点改造配套新风系统购买项目 2.2磋商范围:为改善装修改造网点现金区空气质量,为网点现金区安装新风系统,具体详 见磋商文件。 2.3项目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如质量不 能满足甲方要求,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按相关流程终止协议。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 3.磋商响应人应具备的条件 3.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 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 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近三年(2021-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具有近三年(2021-2023年)经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 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 3.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26日 至2024年7月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 (2)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3) 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 标代理机构邮箱(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 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 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 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 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地点 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7.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发 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00号 联系人:杨明睿 联系电话:0431-8275747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项目负责人:范鑫鑫、张丽、张百伶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00号 联系人:杨明睿 电 话:0431-827574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 范鑫鑫 电 话: 0431-8793378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尔 C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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