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码头三期工程码头工程施工项目PHC管桩采购(标段Ⅱ)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PHC管桩-LYGMT-2023-... | 项目名称: 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码头三期工程码头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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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码头三期工程码头工程施工项目PHC管桩采购(标段Ⅱ)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现我单位就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码头三期工程码头工程施工项目PHC管桩采购(标段Ⅱ)进行招标,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码头三期工程码头工程施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码头水工结构工程(包括码头主体工程、引桥)、疏浚工程等。 码头:总长度 550m,宽 35m,共布置 3 座引桥与陆域连接,引桥宽度均为 15 m,长度分别约为103m、84m和80m。 港池:码头停泊水域宽 65m,椭圆形回旋水域长轴 560m、短轴 340m。 本次招标项目为PHC管桩采购(标段Ⅱ)及配套的钢桩尖,目的是用于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码头三期工程码头工程施工项目桩基础施工。 计划工期:2023年6月-2023年12月(供应时间待定,此工期为暂定工期,具体供应时间以招标单位采购任务书为准,投标单位需要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各项风险)。 2.2 招标内容:PHC管桩(φ1000mm、长43m)暂定3483m;PHC管桩(φ1000mm、长45m)暂定7650m(含8根45m备用桩);钢桩尖(具体参数详见图纸)暂定251个,包括运输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需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两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告和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省部级以上检测单位出具的与本次招标物资相关有效期内的CMA认证的检验报告。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上述相关资料。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出具至少两份近三年(2020年5月至今)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5)履约信用要求: a.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b.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人执行名单。 c.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投标人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通过的供应商。且投标供应商仅为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中交集团内部企业。 (7)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生产厂家出具的允许销售的授权书,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 (10)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4. 投标保证金 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将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备注: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码头三期工程码头工程PHC管桩采购(标段Ⅱ)投标保证金),并将汇款凭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同时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通过邮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806953129@qq.com。 账户名称: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万松园支行 账号:4405 0143 1903 0000 0440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招标公告截止前24小时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5.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线上领取,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5.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21日15时30分至2023年6月28日15时30分。投标人在上述日期内,采用对公银行账户将标书款 800 元(整标)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须注明:购买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码头三期工程码头工程PHC管桩采购(标段Ⅱ)标书款),并及时将汇款单或银行回执发送邮件至邮箱806953129@qq.com,方便招标人在系统上确认收款,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款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标书款请按下述信息汇款: 账户名称: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万松园支行 账号:4405 0143 1903 0000 044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15时30分开始,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日15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1日15时30分。 6.2 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时须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正本逐页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和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 9. 监督 监督机构: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成本与供应链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8号34楼3404室 电话:020-66360815 10. 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将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开标。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事宜,请与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商务联系人郑宇瀚(13212396625)联系,有关项目现场具体情况及答疑请与项目联系人林天祥(13165897728)联系。 招标单位: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8号29楼 商务联系人:郑宇瀚 联系电话:13212396625 邮编:510290 邮箱: 项目联系人:林天祥 联系电话:13165897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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