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济河道立交桥(快速路非涉铁跨)维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普济河道立交桥维修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津城管计【202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专项资金5180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普济河道立交桥(快速路非涉铁跨)维修项目经批准已启动,本项目包括:
普济河道立交桥快速路工程由普济河道立交与东纵高架桥两部分组成,建成后的普济河道立交桥为三层互通式立交,铁东路方向为地面一层,普济河道到新宜白大道方向桥为第二层,东纵高架桥快速路为第三层。桥梁面积 122795 平米,其中结构面积 111072.2 平米。普济河道立交桥(快速路非涉铁跨)共含 Y、Z、 Z’、P 四条主线桥及 A、B、C、D、E、F、H、G 八条匝道桥。
2.2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普济河道立交桥。
2.3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项目分为 1 标段,
本项目包括:
普济河道立交桥(快速路非涉铁跨)维修项目经批准已启动,根据安全设施排查报告,普济河道立交(快速路非涉铁跨)现状防撞护栏外形与《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2019 版)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中的 SA 级防撞护栏不一致。结合 现状组合式护栏钢构件锈蚀严重的情况,新护栏样式采用 SA 级 F 型混凝土护栏形式,本次施工内容为更换普济河道立交(快速路部分)非涉铁段桥梁及引路的防撞护栏11757米、桥面维修79740平方米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的内容。
2.4计划施工工期:
472日历天(即 :2022年8月15日~2023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1.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至申请截止之日)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市政快速路(或主干道)或合同额不少于4000万元公路(一级及以上)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需包括城市桥梁工程或公路桥梁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信誉要求
(1)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4)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投标的范围。(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4.2、人员要求:
①正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②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以上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不得互相兼任。
③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人员,出具任命书。
3.4.3财务要求:附近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 15 日至2022年 7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至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8月 4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zsp.tj.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 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
地址: |
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
邮编: |
300171 |
邮编: |
300384 |
联系人: |
于海生 |
联系人: |
俞洋、杨春旭 |
电话: |
022-24306249 |
电话: |
022-27125282 |
传真: |
022-24306249 |
022-27125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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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tjchenjinkeji@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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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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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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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账号: |
122911941310801 |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 性负责。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于海生, 电话:24306249,传真:/。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 105 号。
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受理负责人:张立潮,电话:24215196,传真:24215196。受理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88号。
2022年7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