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 2021-12-14 04:36:45 阅读:次
项目编号:21GC060143
本招标项目由国网浙江宁波宁海县供电有限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工程和宁海县电力调度中心工程组成。国网浙江宁波宁海县供电有限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登记,项目业主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海县供电公司;宁海县电力调度中心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21】3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海县供电公司、宁海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创优夺杯要求:确保国网浙江宁波宁海县供电有限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工程和宁海县电力调度中心工程两个工程均获得市“结构优质奖”。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需配备项目负责人2人,分别承担国网浙江宁波宁海县供电有限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工程、宁海县电力调度中心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均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具体以开标当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3.6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两个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个人担任,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3.7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本次招标投标人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
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 ”网站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月5日10时00分00秒,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海县供电公司、宁海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环城东路23号
联系人:白工
联系电话:0574-51108311
招标代理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科创中心706室
联系人:周望杰、娄佳
电话:0574-65200282、1385839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