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艺术小学智慧钢琴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教磋商采购-2019-107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4日
四、评审日期:2019年11月15日 时间下午14:30分
评审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第1评标室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1.采购项目内容:
包段一:郑州市郑东新区艺术小学智慧钢琴教室设备采购项目:音乐互动教学平台1台、智慧立式钢琴2台、耳机2副、摄像头2 台、机柜1台、液晶电视4台、交换机1台、路由器1台、辅材1项、系统集成费1项。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包段划分:1个包段
5.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7日历天内交付验收。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7.进口产品:本次采购活动未履行进口产品申报手续,不接受整机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元人民币) |
包一 | 智慧钢琴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 河南汇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市文化路68号河南科技市场F区106号 | 315000 |
八、采购小组成员名单:王增纯、刘军、于闯(采购人代表)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按5500元向成交供应商按收费标准收取(含税)。
中标服务费缴纳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服务费缴纳账号:371903102310201
中标服务费缴纳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质疑期为7个工作日,受理质疑单位: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在此谨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艺术小学
采购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白庄街和十里铺街交叉口
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 于主任, 联系电话:0371-6791367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畜牧路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教学楼北C座1楼10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翟老师 姚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05851219
发布人: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