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二批基建项目二级B类物资专项招标采购项目(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002200000013974
2017年第二批基建项目二级B类物资专项招标采购项目(2)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002200000013974)的评标工作已结束。按照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的要求,现将推荐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1 |
35kV电缆 |
深圳市海德立电气有限公司 |
湛江鹏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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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四方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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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变铁芯接地电流监测装置 |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海德立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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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智光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二、公示期
公示期: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7月29日。
三、异议及处理
(一)异议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书面异议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异议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异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肇庆市粤鼎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七巷35号景德路昊业商务大厦一楼102室
联系人:陈婉玲
联系电话:0758-2977805/2977864
邮箱:zqyuedingzhaobiao@163.com
(三)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异议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异议人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招标服务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购:肇庆市粤鼎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