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监控系统运维维保服务项目(包2)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监控系统运维维保服务项目(包2)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委托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监控系统运维维保服务项目(包2)(招标编号:CECOM-2023-BD02-1031)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拟采购两家监控系统运维维保服务商,为北京分行提供所辖全行范围内正在使用已经过免费维保期内的监控系统的正常维护、运行、维修等运维服务。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涉及为全行所有网点、机关及运营办公场地、自助银行、自助机具所含监控系统提供维修维护以及监控安防工程方案设计、报废监控设备回收及消磁脱密等相关服务,合计涉及监控总路数7484路。签署单价合同,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每包选取一家监控系统运维维保服务商,本包涉及内容如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年监控系统运维维保监控通道路数表 包2 |
|
机构 |
监控路数 |
亦庄支行 |
228 |
望京支行 |
292 |
通州区支行 |
230 |
顺义区支行 |
343 |
平谷区支行 |
212 |
密云区支行 |
177 |
丰台区支行 |
885 |
东城区支行 |
408 |
大兴区支行 |
296 |
朝阳区支行 |
430 |
怀柔区支行 |
116 |
合计 |
3617 |
注:投标人须按包单独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 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 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完整的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售。
4.2标书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否决。
4.3 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
网址 :https://www.cec-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https://www.cec-ec.com.cn。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报名(投标人上传报名材料)--(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4.4 报名:
4.4.1投标人上传报名材料:
企业微信重要内容提示截图点击链接:https://wap.beijing.psbc.com/gateway/financial-atlas/custom/queryPage/1686624847877,扫描 “企业微信二维码”,添加邮储银行北京分行企业微信“智慧小邮”,点击阅读《关于严禁“围标串标”的告知书》并截图。将截图上传等待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4.5支付(方式):
4.5.1 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5.2 现金购买:完成“注册”后,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现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14层标书发售处)。
4.5.3 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说明:
- 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
- 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 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
5.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方便投标文件的接收,请将文件于2023年12月1日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北甲地路2号院北京邮储大厦南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四层第十会议室。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5.4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4.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4.3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6.公告发布媒介
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招标代理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
邮政编码:100036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刘亚杰
购买招标文件电话:010-52200340,15230529879
购买招标文件邮件:liuyajie@ce-com.cn
项目联系人: 张诗洋、马文强、杨贺发、谭景仑
电 话:010-52200362,15810859610
电子邮件:zhangshiyang@ce-com.cn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账号:344171055868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