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1-210113-00208
预算金额9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丽杰024-89613001
标书截止时间2021/06/18
投标截止时间2021/06/22
公告正文

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代服务产业发展办公室物业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8月12日 01:1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代服务产业发展办公室物业委托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沈北新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12日 01: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1年06月14日至2021年06月18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06月22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在线下载
预算金额 ¥9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丽杰
项目联系电话 024-89613001
采购单位 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耀阳路18-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89737700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89613001
附件:
附件1 (1-1)JH21-210113-00208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代产业办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代服务产业发展办公室物业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6-14 至 2021-06-18
撰写单位: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代服务产业发展办公室物业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代服务产业发展办公室物业委托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3-00208
项目名称: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代服务产业发展办公室物业委托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90,000.00
最高限价(元):99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 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沈北新区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 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支付中标合同总额款的25%,中标单位需提供增值税发票或增值税普票。

(3) 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4)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物业管理基本要求

一、项目管理服务

二、会服工作

三、环境卫生服务

四、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服务;

2.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消防巡查服务。

五、工程维修服务

1、公共设备的日常维修及保养服务;

六、食堂餐饮服务按标准制作、保质保量、调剂合理、品种齐全、卫生安全

七、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八、法律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其它事项

服务要求(项目范围、人数、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

物业服务工作(共25人)

一、项目经理:1人

年龄4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同岗位工作经验三年以上。负责本项目的整体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管理和沟通能力,有应变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为人诚信、正直、责任心强,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二、内勤:1人

负责各类报表的统计、文件的打印、通知的下发,库房的盘点整理、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等。专科以上学历,熟练操作电脑,懂库房管理,做事认真仔细负责,服从安排。

三 、会议服务:3人

女性,年龄30岁以下,形象好,气质佳,身高160cm以上,无明显纹身,负责各类会议服务工作,信件、报纸收发,做事认真仔细,服从安排。

四、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4人

1、保洁员:4人

2、人员要求:女性,年龄55周岁以下,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掌握保洁基本常识,会使用简单清洁工具及设备。

3、职责范围:

(1)办公区、会议室、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洁。

(2)每日垃圾的收集、清运。

(3)冬季庭院内除雪。

(4)制订详尽、具体、明确的各部位保洁操作规范。

(5)严格按清洁标准及作业频度操作,并建立督查、补洁制度,实行工作日"全天候"保洁管理。

4、管理标准:⑴保洁设施完备,并定期对地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无污渍。⑵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有专人监督检查。⑶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⑷服务文明、规范、准时,仪表整洁。

五、秩序维护工作:5人

1、秩序维护员:5人(白班:3人;夜班:2人)

2、人员要求:男性,白班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夜班年龄5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使用消防器材、灭火救灾、救援疏散等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

3、职责范围:

(1)负责接待室接待工作及信件收发工作。报刊、信件分发及时、准确,无丢失。

(2)对办公楼进行安全巡视。

(3)制定详尽、具体、明确的安保方案及措施。

4、管理标准:实行值班及巡逻制度,熟悉办公楼环境,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无差错服务,无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安防服务满意率达到100%。

六、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1人

1、综合维修工:1人

2、人员要求:男性,熟悉水暖、电器的日常维修工作,熟练操作空调多联机的运行管理工作。

七、网络维护:1人

日常网络维护,电脑维修保存,各类电子设备维护及保养。

八、食堂伙食供应工作:9人

1、人数:9人。其中:食堂厨师长1人,厨师1人,面点师2人,水案1人,餐服2人,勤杂工2人。

2、人员要求:厨师长要求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餐饮主厨经验及厨房管理经验。厨师要求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面点师要求具有3年以上面点工作经验,掌握多种面点技术,对精细搭配及营养均衡有一定研究。水案员要求经过专业培训,3年以上水案工作经验,技术好、速度快。餐服要求有办公楼食堂餐服工作经验。勤杂工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食堂保洁工作经验,能吃苦耐劳。

3、职责范围:

(1)负责早、午餐的制作。

4、管理标准:⑴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⑵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确保绝不发生因食品、卫生等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映事件(3)每季甲方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及时调整服务方案,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4)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100%,测评满意率90%以上。

九、服务满意同等条件可续签二年,服务总期限不超过三年。

(5)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需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

(6) 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无

(7) 验收标准及方法:每季度服务完毕后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物业费。

(8)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4日至2021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线下载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响应。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温馨提示:由于疫情影响,开标室不对外开放,建议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响应。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耀阳路18-12号
联系方式: 024-89737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楼
联系方式: 024-89613001
邮箱地址: 4043451@qq.com
开户行: 沈阳沈北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
账号: 403791019600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丽杰
电 话: 024-8961300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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