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梦里水乡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jh[2024]ndcg045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东山村民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1350959506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翁女士0593-283526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梦里水乡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H[2024]NDCG045号
项目名称:梦里水乡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3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3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2)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4)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6)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9)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0)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谈判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②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购【2021】14号文规定,本年度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及佐证情况说明的证明材料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应获得邀请,须提供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邀请函。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方式:具体详见本公告第七点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的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1423756480@qq.com)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东山村民委员会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东山村下坂洋新村60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3509595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联系方式:翁女士、0593-2835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女士
电 话: 0593-2835269
梦里水乡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H[2024]NDCG045号
项目名称:梦里水乡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3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3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梦里水乡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 1.00 | 1433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2)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4)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6)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9)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0)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谈判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②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购【2021】14号文规定,本年度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及佐证情况说明的证明材料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应获得邀请,须提供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邀请函。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方式:具体详见本公告第七点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的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1423756480@qq.com)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
招标文件编号: |
项目名称: |
报名公司名称: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合同包1 |
手机: 电话: 传真: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东山村民委员会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东山村下坂洋新村60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3509595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联系方式:翁女士、0593-2835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女士
电 话: 0593-2835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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