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23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23 17:16
越西县自然资源局越西县林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服务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质疑供应商:四川省煤田测绘工程院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39号
联系人:胡孝礼
联系电话:028-87333021
授权代表:沈文林
联系电话:13980443151
被质疑人:四川芃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三岔口南路尤家屯村2组综合楼(玛多伦酒店2楼)
法定代表人:寸天娇
授权代表:李娜
联系电话:0837-2177288 17740976806
质疑项目名称:越西县自然资源局越西县林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服务采购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513434202100051
采购人名称:越西县自然资源局
一、质疑事项(详见质疑书)
质疑事项:
根据《越西县自然资源局越西县林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的评审情况以及我单位递交的《响应文件》,我单位认为越西县自然资源局越西县林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服务采购项目分项汇总表》中“人员配备及设备配置35%”分项平均分应得分为34.5分。
二、质疑答复
“越西县自然资源局越西县林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服务采购项目”于2021年11月19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2021年12月9日进行开标及评审,四川芃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结果公告,于2021年12月13日收到质疑供应商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依法予以受理质疑,针对质疑事项依法启动质疑处理程序,成立质疑处理小组,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经调阅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等相关材料,及时向采购人发送质疑书扫描件。
现根据质疑事项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回复如下:
针对质疑供应商认为“越西县自然资源局越西县林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分项汇总表》中“人员配备及设备配置35%”分项平均分得分32.5,实际应得分为34.5分。经原评审委员会重新核查后,该项“人员配备及设备配置35%”中第6条得分并非为9.5分,应当为11.5分,其此项得分确实应当为34.5分。由此,供应商实际总得分应当为96.62分。
质疑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应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与质疑事项相符。质疑事项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成立,本项目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四川芃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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