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4.8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名称
2023年度长沙市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
2、项目概述
依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及“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考评办法(湘交农路〔2019〕140号 )相关要求,为保证我市检测工作的连续性,完成对区县(市)养护管理绩效考核,建设“十四五”公路建设与养护规划项目等大中修养护工程计划编制提供数据支撑,我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计划通过竞争性磋商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2023年度长沙市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及评价工作。长沙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在全市范围内抽检9个县(市、区)路况,依据《湖南省全面推进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每年各县检测比例逐年上涨,2023年检测年报里程75%,2024年检测年报里程100%,市级抽检建议按年报里程100%检测目标进行抽取,抽取年报里程中县道100%、乡道20%、村道20%,以督促各县区按要求开展自动化检测工作,采用自动化检测设备检测。农村公路总里程13407.883公里,本次路况检测里程为4389.88公里。
3、建设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为2023年度长沙市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各包主要服务内容如下表: 
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序号 服务内容 里程内容(车道·公里)   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1 路况外业检测及评价    4389.88 1、准确、公平、公正的完成对农村公路路面破损状况、平整度检测,采集前方图像(要求10米拍摄一张照片),出具检测路段的路面检测报告(PQI)。抽查指标为路面破损状况和路面平整度两项指标;
2、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任务;
3、负责检测数据和成果归总。
2  后续技术服务   4389.88 1、配合将所检测路段检测数据及前方图像完整、准确录入系统,满足系统运行要求;
2、配合做好省事务中心年度省级路况抽查技术服务;
3、负责将检测数据及流水明细等资料信息录入路面养护管理系统,保持检测数据的连续性;
4、配合省厅路网检测相关工作;
5、配合养护信息年终统计工作和养护考评工作开展。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2023年度长沙市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采购项目,本项目预算为1448700元,最高限价以财评审定控制价为准。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一年 。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五、服务标准:
1、技术服务依据 
(1)交通部《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 
(2)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 
(3)交通部《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 073.1-2001); 
(4)交通部《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 073.2-2019); 
(5)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 
(6)交通部《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3450-2019); 
(7)《湖南省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方法(试行)》; 
(8)《低等级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指南》 
(8)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公路事务中心2023年出台的农村公路相关养护管理相关文件; 
(9)服务收费依照《湘价服〔2012〕171 号》;
 注:如规范、文件有更新变化,则按照最新规范执行。 
2、基本要求 
(1)检测指标。所有检测路段均检测一幅一条主要行车道的路面破损和平整度指标,并同步采集前方图像,前方景观图像采集间距为10m/张。   
(2)完成时间。年度路况检测评价外业检测须在2023 年12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成果报告须在外业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按采购人要求递交。 
(3)工作方案。成交供应商于成交后7天内报送路况检测评价工作方案,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检测、监测人员、进度安排、相关问题与建议等。路况检测里程数量为最低要求,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备检里程,以满足路况检测考评要求。检测方案经审核通过后才能开展检测工作,且一经确定,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检测方案。配合开展路况检评工作培训布置。 
(4)检测结果。提交路况检测(PQI)报告纸质版(盖章),还需提交电子版(附件含基础数据和前方照片)。资料提交的内容应按规范要求,保证质量,包括:①路面病害流水表,路面破损DR、PCI分公里计算表,另出具路面接缝、裂缝损坏分公里计算表;②路面平整度IRI、RQI的单元流水表和分公里汇总表;③分线路(路段)的县区(市)评价数据汇总表,检测报告;④编辑有桩号的前方图像(1张/10m);⑤原始记录数据、破损视频流。 
(5)后续技术服务。配合完成省级路况抽查检测。①汇总各县区市上报的自评路况数据,结合省级组织抽查的路况数据,提供信息化手段,对各县区上报路况数据进行对比校核分析,掌握各县区市路况水平,为养护考核提供数据支撑。②配合省厅完成路网监测相关工作,包含原始数据上传和行程轨迹采集、数据盘封存等相关工作。③数据录入。将检测数据及病害流水、前方景观图像导入路面养护管理系统。④采购人对技术服务成果有后续其他应用需求,可向成交供应商进行详细咨询,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在服务期限内进行积极响应解答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且服务质量由采购人纳入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
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交的检测报告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1.2、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提交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全款。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 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项目验收即成交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经采购人组织的专家组评审结论,检测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供应商需承诺提供的检测报告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另作他用,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