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4.7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理想城二期农贸市场及31处商铺拍租项目交易公告
禹会建投房屋租赁运营公司管理的理想城二期农贸市场及31处商铺拍租项目公告
 
受相关部门委托,蚌埠拍卖有限公司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出租如下房产:
1、理想城二期农贸市场,1-2层,建筑面积约3291.62㎡,毛坯,货梯一部;
2、理想城二期商业用房(14#-17#楼),共31间,1层,建筑面积约2438.89㎡,毛坯。
上述房产整体出租(附件1租赁清单),不拆分,租期5年,起拍价:84.75万元/年。
一、资格条件:无。
二、承租条件:
1、业态要求:
(1)理想城农贸市场用于建设标准化菜市场,装修改造之前须向相关部门申请新建标准化菜市场备案手续。
(2)根据周边取缔的流动摊贩情况,在市场二层设置自产直销区。
(3)市场运营后,承租人需安排人员协助街道清理市场周边流动摊贩。
(4)承租人需配合政府、街道优先安置周边临时疏导区内经营户。
(5)从事经营的业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业态,不准从事其他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的业态,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储存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2、前三年按成交年租金正常收取,从第四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
3、承租人需按成交年租金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
三、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4日17:00止登录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报名。
四、网络竞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3年7月25日9:00 至2023年7月25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止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120秒,最低加价幅度1000元/次。
五、拍卖保证金:8万元,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17:00。
户名: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
账  号:1280601021000080979013614
六、看样时间:公告期内自行看样或预约后安排看样。
七、咨询电话:0552-2055940  看样电话:18895696527
系统技术支持:400-998-0000 0552-2056390
详情见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
八、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新系统》登录http://ggzy.bengbu.gov.cn/fwzx/015001/015001002/20211130/9c240f75-02d2-48a2-a214-e5d381ceb952.html查看
    九、《网络报价须知》登录http://ggzy.bengbu.gov.cn/fwzx/015001/015001006/20190531/731c7774-63ec-4912-976a-600c44c7e046.html查看
    十、《网络竞价风险告知》登录https://ggzy.bengbu.gov.cn/fwzx/015001/015001006/20221017/a1bcc63b-f443-4ca1-8050-b69107efc41f.html查看
蚌埠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4日
 
 
 
 
 
 
禹会建投房屋租赁运营公司管理的理想城二期农贸市场及31处商铺拍租项目的说明及竞价须知
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标的说明:
一、出租人:蚌埠禹会建投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蚌埠拍卖有限公司
二、标的房屋基本情况:
1、理想城二期农贸市场,1-2层,建筑面积约3291.62㎡,毛坯,货梯一部;
2、理想城二期商业用房(14#-17#楼),共31间,1层,建筑面积约2438.89㎡,毛坯。
上述房产整体出租,不拆分,租期5年,起拍价:84.75万元/年。
三、租赁年限:5年。
四、租金支付方式:按半年支付,先缴租金后使用。
五、瑕疵告知
1、标的房屋无产权证。
2、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如需要查阅、使用标的物相关资料,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转让提出询问,并以出租人书面答复为依据,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3、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出租人、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竞买人应主动查看《网络报价须知》、《网络竞价风险告知》,需认真阅读《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并自主操作竞价系统,因竞买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与网络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我方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为竞买人提供项目交易过程中的业务咨询和技术协助,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5、竞买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网络竞价,即视为认可并接受承租条件和标的房屋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交易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条款。
六、资格条件:无。
七、承租条件:
1、业态要求:
(1)理想城农贸市场用于建设标准化菜市场,装修改造之前须向相关部门申请新建标准化菜市场备案手续。
(2)根据周边取缔的流动摊贩情况,在市场二层设置自产直销区。
(3)市场运营后,承租人需安排人员协助街道清理市场周边流动摊贩。
(4)承租人需配合政府、街道优先安置周边临时疏导区内经营户。
(5)从事经营的业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业态,不准从事其他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的业态,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储存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2、前三年按成交年租金正常收取,从第四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
3、承租人需按成交年租金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
八、优惠政策:给予12个月免租金的装修扶持期。其中第一年免租金6个月(第2期租金减免),第二年免租金3个月(第3期租金减免),第三年免租金3个月(第5期租金减免),自租期起始时间起三年内不重复享有其他任何优惠,除国家文件规定承租人应享有的租金减免政策以外。
拍卖须知:
一、报名方式
竞买人自备电脑在“安徽省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完成认证后,方可参与项目报名,具体方法详见《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新系统)》第8-12页
参与竞买的自然人请选择自然人登录,参与竞买法人单位请用CA登录。
二、报名资料
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上传如下资料扫描件:
1、自然人:身份证。
2、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参与无需此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人及其他组织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请各竞买人将上述材料做成一个PDF文档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中。
三、拍卖保证金:8万元,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17:00。
户名: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
账  号: 1280601021000080979013614
1、竞买人应在公告期(报名期)内使用省市场主体库认证及报名登记时填写的银行账户(两处账户应填写一致),向转让标的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以转账、电汇的方式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宝等其他方式缴款)。
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户时间为准,竞买人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公告约定的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3、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第三方平台支付等原因造成不能参与报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4、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缴清履约保证金、首次租金、交易费后,自动退回原转入账号。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止后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成为承租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特别注意:竞价自备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结果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3、《成交确认书》领取地点:登录竞价系统领取。
4、《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法人单位直接签章领取,自然人下载打印后签字再扫描上传至系统,已办理CA锁的可直接电子签名领取。
五、履约保证金
1、承租人需向出租人缴纳成交年度租金的10%履约保证金(按实际成交计算取整)。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出租人为承租人开具一般收据。
2、租赁期内,因承租人原因需动用履约保证金的,承租人需在缴纳下一期租金时将履约保证金充实至原数额。
六、合同的签订及租金缴付方式
1、成交公示期止后30日内,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将首次租金、交易费支付到代理机构账户(收到交易费后由代理机构开具发票),履约保证金由出租人开具一般收据,租金由出租人开具发票。
2、下期租金应在租金结算日到期前30日前一次性缴至出租人指定账户(以承租人租金到达出租人指定账户为准)。收到租金后,出租人为承租人开具租金发票。
七、房屋交付
1、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清所有款项后,出租人将标的房屋以现状为准交付给承租人。
2、出租人承担房屋移交前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前期出租人对房屋已预交部分水电费用,双方在移交时核定结清。
八、关于装饰装修及维修
1、该市场按国家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设计装修(装修标准不低于500元/㎡,设计装修方案需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报出租人备案),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达到创城标准要求。
2、承租人对标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含商业消防设施)包括经营过程中的改建装修,需将相关方案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报出租人备案。承租人应在不影响、损坏房屋结构且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进行装饰、装修施工,所需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负责恢复原状,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水供电及排污排烟等设备设施改造,由承租人自行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且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所需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负责对标的房屋、场地及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维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5、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对可移动的经营器具、装饰标牌等,由承租人自行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对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物,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或毁损,出租人不承担任何残值补偿,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毁损。房屋如有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或进行等价赔偿。
九、经营管理
1、承租人应遵守蚌埠市城市行政执法管理部门相关规定。
2、承租人应协助政府、所在街道清理菜市场周边的临时疏导区内经营户。
3、在租赁期内,承租人需根据创城办及商务部门的动态要求,承担对菜市场进行装修改造的义务。接受所在街道日常化管理,配合街道等有关部门完成各项检查工作。如承租人未能按要求进行菜市场的装修改造,出租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于整改,整改期不配合,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清场,扣除履约保证金,且不予任何赔偿。
4、承租人承担其自身消耗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及电量增容、气、热、通信、网络及“创城”、“创卫”大气治理等政府统一部署的各项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菜市场的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等由该小区物业公司按规定收取,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自行协调与小区物业管理相关的日常工作。
5、承租人应守法经营,不得扰民,接受所在街道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管理和考核等工作,配合并接受出租人的资产管理、租赁事务管理等工作要求,承担与经营相关的一切税、费。
6、承租人作为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的安全使用、维保和管理负全责。维保期内,承租人可通过维保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保期后,承租人自行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一切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如因电梯问题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7、装修改造和经营期间,承租人承诺并保证能够安全的进行施工和经营,并自行做好场所内人员及财产的各项安全、消防工作,因安全经营、管理不善等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再行转租,不得以市场名义借债、抵押担保。否则限期10日内整改,限期内整改不通过则终止合同,且扣除履约保证金,不予任何赔偿。
9、承租人收取经营户的摊位费期限不得超过半年,且租赁合同须在所在街道备案。
10、承租人在人员聘用上优选考虑当地失地农民和下岗职工以及具有经营服务能力的残障人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不得少于当地最低标准,且不得以实物代替。
11、出租方对承租方依法经营活动予以监督,对承租人经营期间的政府、媒体、消费者的通报批评,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整改,但不干预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正常的经营工作。
十、其他约定
1、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0日内返还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双方验收认可后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视为房屋实际返还时间。承租人拒不按约交房的,承租人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出租人还有权采取停电、停水、没收履约保证金等措施,承租人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2、返还房屋时,承租人应清偿其所欠出租人及其他各项应缴费用。如拖欠水、电、气等其他费用,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澄清答疑期及方式
1、竞买人如对本交易文件及其附件或交易公告有疑问,应在公告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之前,以扫描件的形式(不得署名)向转让方或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306685878@qq.com邮箱,联系方式18895696527。
2、出租人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的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的,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买人具有约束力。竞买人应主动上网查询。代理机构不承担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二、免责条款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竞买人自身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竞价系统;
(二)电子竞价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电子竞价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项目暂停,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电子竞价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二)项目终止,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重新发布公告。
3、出租人有权在延时竞价开始时间前终止或中止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出租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责任和违约处理
1、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承租人所缴竞价保证金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用于对出租人的补偿。
(1)承租人对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监管部门查实受让人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3)承租人不按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人不按期缴纳首次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佣金的。
2、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权,承租人所缴履约保证金、剩余租金不予退还,且不承担承租人任何补偿。
(1)承租人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未按期补足履约保证金达30日以上的;
(2)不满足创城、创卫、大气治理等政府统一部署工作要求且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未落实整改的;
(3)承租人违规经营,且在接到出租人或相关管理部门整改通知,逾期不整改或造成媒体曝光等恶劣影响的;
(4)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出现被相关管理部门查处有违法经营行为的;
(5)承租人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的;
(6)承租人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的;
(7)承租人擅自将承租房屋整体转租、转借给第三人的。
十四、拍卖佣金
承租人按年度成交租金5%向代理机构支付佣金。
蚌埠禹会建投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蚌埠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4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蚌埠拍卖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贵公司组织的理想城二期农贸市场及31处商铺拍租项目(BB2023CQJP087)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竞买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1:租赁清单.xlsx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