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货站路改造及文昌路辅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第二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33.8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2024(cc)xz00232
预算金额333.8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
中标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333.84万元
中标联系人陈鸿熙
公告正文
投气项目 | 2309-440604-04-01-769819 | |
支资项目一 | 货站路改造及文昌路辅道工程 | |
招标项『“ | 货站路改造及文昌路辅道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货站路改造及文昌路辅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 (第二次) | |
公示名称 | 货站路改造及文昌路辅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 (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5月31日 | |
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主: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地 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标明标打分得分48.68;资信标打分得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分30.00;经济标打分得分19.72;总得分:98.40 主: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成: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 可以填写总价、单价、 下浮率、费率等) | 3338466.14(元) | |
质量承诺 |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实施; (2)勘察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实施; | |
工期 (交货期) | (3)设计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实施。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陈鸿熙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 资格 | 市政路桥设计研究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1901001028419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作要求 主: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 格情况 |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资格(咨询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 围:项目咨询) 2、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证书编号:A144002065-6/1 成: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证书编号:B144055335-6/1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 绩情况 |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作要求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六街6 联系地址 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757-82025587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 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3105864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广东省(佛山)软件产业园1号楼4楼403程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04日17时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06月07日17时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 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好交初 5、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设工程咨讯有公司 联系人:陈工、黄工「 电话:0757-8628349018091 | 1、工程编号:GC2024(CC)XZ0023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 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 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 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4、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伞开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图际大厦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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