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武口区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消纳场工程监理
金额
640013.87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cg-gc2024051
预算金额640013.87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工0952-2097826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丽18161585892
中标公司宁夏鸿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640013.87万元
中标联系人魏东
公告正文
大武口区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消纳场工程监理(招标编号:HXCG-GC2024051)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大武口区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消纳场工程监理: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宁夏鸿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工程最终结算 价的 0.8%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97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平罗诚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工程最终 结算价的 0.8%,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97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宁夏恒建监理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工程最终结算价的 0.8%,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97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宁夏鸿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魏东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64001074; 中标候选人(平罗诚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新明总监理工程师注 册证:64001387; 中标候选人(宁夏恒建监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周红军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6400025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宁夏鸿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合格; 中标候选人(平罗诚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合格; 中标候选人(宁夏恒建监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合格;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宁夏鸿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得分:92.28; 中标候选人(平罗诚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得分:90.48; 中标候选人(宁夏恒建监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得分:87.80;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三、其他 大武口区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消纳场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石嘴山市洁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大武口区 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消纳场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已于 2024-12-27 上午 11:00 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 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日历天) 监理工程师 相关证书及编号 评标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宁夏鸿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最终结算价的 0.8% 297 日历天,与项目 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魏东 64001074 92.28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平罗诚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最终结算价的 0.8% 297 日历天,与 项目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王新明 64001387 90.48 第三中标候选人 宁夏恒建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最终结算价的 0.8% 297 日历天,与项目全过程 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周红军 64000258 87.80 二、开标记录: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监理工程师 工期(日历天) 1 宁夏鸿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最终结算价的 0.8% 魏东 297 日历天,与项目全过程同步 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 平罗诚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最终结算价的 0.8% 王新明 297 日历天,与项目全过 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3 宁夏恒建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最终结算价的 0.8% 周红军 297 日历天,与项目全过程同步进 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无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商务标评分得分 技术标施工方案 企业在宁信用与项目人员得分 得分 1 宁夏鸿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5.00 27.28 10.00 92.28 2 平罗诚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55.00 25.48 10.00 90.48 3 宁夏恒建监理有限公司 55.00 22.80 10.00 87.80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六、发布媒介: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公示期:2024-12-27 至 2024-12-30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嘴山市洁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地址: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 B 座 22 层 2201 室 联系人:马工 联系人:马丽 电 话:0952-2097826 电 话:18161585892 九、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12.27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嘴山市洁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嘴山市洁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0952-2097826 电子邮件:27574725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 B 座 22 层 2201 室 联 系 人: 马丽、牛磊,黑生娜、王西苑、陈金 电 话: 18161585892 电子邮件: 27574725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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