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黑龙江省满昌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烘干用煤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199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dc2024j001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邵先生0467-507569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永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884558036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满昌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烘干用煤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YZDC2024J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9月2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黑龙江省满昌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烘干用煤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密山市运福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99.000000万元, 质量:符合竞价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密山市华发煤炭经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99.500000万元, 质量:符合竞价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O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鸡西市江顺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200.000000万元, 质量:符合竞价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密山市运福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密山市华发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鸡西市江顺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密山市运福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价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密山市华发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价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鸡西市江顺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价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密山市运福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竞价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密山市华发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竞价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鸡西市江顺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竞价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应首先将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人 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公示截至时间前送达以下招标人指定的异议受理人。 超过公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 起10日内持招标人答复及投诉书,向投诉受理人提出投诉。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若无异议,公示期后,预中标入即为中标人。 招标人名称:黑龙江省满昌粮油加工有限公司 异议及投诉受理人:黑龙江永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115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女士18845580365 三、其他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YZDC2024J00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满昌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烘干用煤采购项目 供货期:确定中标之日起开始供货,超出3日后供货每晚一天,应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5%, 2024年10月01日前按甲方指定交货地点送达原煤或洗煤1000吨且每日运送煤炭不低于200 吨,剩余煤炭待乙方收到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数量要求送达指定交货地点。未按约定日期完成 供货的部分,每晚一天扣合同总金额的1.5%,超过5天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责任由乙方自 负;供货期间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停止供货,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合同终止。 采购需求:采购原煤或洗煤2000吨,总采购预算200万元。 招标方式:竞价采购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13点30分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为: 第一名:密山市运福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预成交价:1990000.00元 供货期:确定中标之日起开始供货,超出3日后供货每晚一天,应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5%, 2024年10月01日前按甲方指定交货地点送达原煤或洗煤1000吨且每日运送煤炭不低于200 吨,剩余煤炭待乙方收到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数量要求送达指定交货地点。未按约定日期完成 供货的部分,每晚一天扣合同总金额的1.5%,超过5天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责任由乙方自 负;供货期间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停止供货,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合同终止。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价文件要求 第二名:密山市华发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预成交价:1995000.00元 供货期:确定中标之日起开始供货,超出3日后供货每晚一天,应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5%, 2024年10月01日前按甲方指定交货地点送达原煤或洗煤1000吨且每日运送煤炭不低于200 吨,剩余煤炭待乙方收到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数量要求送达指定交货地点。未按约定日期完成 供货的部分,每晚一天扣合同总金额的1.5%,超过5天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责任由乙方自 负;供货期间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停止供货,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合同终止。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价文件要求 第三名:鸡西市江顺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预成交价:2000000.00元 供货期:确定中标之日起开始供货,超出3日后供货每晚一天,应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5%, 2024年10月01日前按甲方指定交货地点送达原煤或洗煤1000吨且每日运送煤炭不低于200 吨,剩余煤炭待乙方收到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数量要求送达指定交货地点。未按约定日期完成 供货的部分,每晚一天扣合同总金额的1.5%,超过5天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责任由乙方自 负;供货期间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停止供货,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合同终止。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价文件要求 经评审密山市运福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为本项目的预成交候选人;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应首先将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人授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公示截至时间前送达以下招标人指定的异议受理人。超过 公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 日内持招标人答复及投诉书,向投诉受理人提出投诉。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若无异议,公示期后,预中标人即为中标人。 招标人名称:黑龙江省满昌粮油加工有限公司 异议及投诉受理人:黑龙江永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115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女士18845580365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内部自行监督。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满昌粮油加工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密山市八五五农场 联系人: 邵先生 电 话:0467-50756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永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115号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18845580365 电子邮件: hljyz2023@163.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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