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有关]宁波市分行集中监控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92.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有关]宁波市分行集中监控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820000001F23060024)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宁波市分行集中监控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292.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承担7×24小时视频监控中心值守;
对辖内金库、营业网点、自助银行、自助设 备、办公楼及园区等监控区域的实时图像进行监控,同时监督上述区域入侵报警系统的设防、 撤防情况,及时处置各类报警信息:进行异地集中守库操作,按照要求对金库与外界相通的 出入口、隔离门进行门禁控制管理;
对辖内机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非现场监督;
监控辖内各 类安防设施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
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完成招标人交办 的其他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波市分行集中监控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波市分行集中监控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方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 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涉嫌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或人员行贿或输送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7日00时00分到2023年07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司前台标书发售人 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联系人、手机号及邮箱,如未按此要求 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宁波市)
七、其他
1.项目内容:承担7×24小时视频监控中心值守;
对辖内金库、营业网点、自助银行、 自助设备、办公楼及园区等监控区域的实时图像进行监控,同时监督上述区域入侵报警系统 的设防、撤防情况,及时处置各类报警信息进行异地集中守库操作,按照要求对金库与外 界相通的出入口、隔离门进行门禁控制管理;
对辖内机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非现场监督;
监 控辖内各类安防设施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
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完成招 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招标有效期本项目采购有效期5年,首期协议有效期2年,到期后根据实际需求及服务 商履约验收结果等,决定是否签订后续年度合同。
3.中标人数量;
本项目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1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如有效投标人(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 会可以否决该项目投标,由招标人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确定采购及评选方式。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联系人:陈先生
手机:132 6017 0282
邮箱:zhzb77@126.com
(招标编号:A820000001F23060024)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宁波市分行集中监控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292.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承担7×24小时视频监控中心值守;
对辖内金库、营业网点、自助银行、自助设 备、办公楼及园区等监控区域的实时图像进行监控,同时监督上述区域入侵报警系统的设防、 撤防情况,及时处置各类报警信息:进行异地集中守库操作,按照要求对金库与外界相通的 出入口、隔离门进行门禁控制管理;
对辖内机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非现场监督;
监控辖内各 类安防设施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
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完成招标人交办 的其他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波市分行集中监控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波市分行集中监控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方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 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涉嫌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或人员行贿或输送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7日00时00分到2023年07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司前台标书发售人 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联系人、手机号及邮箱,如未按此要求 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宁波市)
七、其他
1.项目内容:承担7×24小时视频监控中心值守;
对辖内金库、营业网点、自助银行、 自助设备、办公楼及园区等监控区域的实时图像进行监控,同时监督上述区域入侵报警系统 的设防、撤防情况,及时处置各类报警信息进行异地集中守库操作,按照要求对金库与外 界相通的出入口、隔离门进行门禁控制管理;
对辖内机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非现场监督;
监 控辖内各类安防设施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报告;
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完成招 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招标有效期本项目采购有效期5年,首期协议有效期2年,到期后根据实际需求及服务 商履约验收结果等,决定是否签订后续年度合同。
3.中标人数量;
本项目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1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如有效投标人(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 会可以否决该项目投标,由招标人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确定采购及评选方式。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联系人:陈先生
手机:132 6017 0282
邮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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