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南省科学院质量检验与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河南省科学院美妆功效原料与制剂共享中试平台建设项目
金额
173.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74-A | ||||||||||||
二、合同名称:河南省科学院质量检验与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河南省科学院美妆功效原料与制剂共享中试平台建设项目 | ||||||||||||
三、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74 | ||||||||||||
四、项目名称:河南省科学院质量检验与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河南省科学院美妆功效原料与制剂共享中试平台建设项目 | ||||||||||||
五、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河南省科学院质量检验与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56号 | ||||||||||||
联系人:卫军华 | ||||||||||||
联系方式:18539272723 | ||||||||||||
2.供应商(乙方):河南麦飞仪器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
企业规模:小型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22号恒美国际商务大楼201-202号 | ||||||||||||
联系人:闫雷广 | ||||||||||||
联系方式:0371-55013795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1、合同金额:1736000 元 | ||||||||||||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
1、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于国产设备30日历天,进口设备60 日历天内将货物(设备)运到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振兴路2号中原美谷。 2、安装调试:乙方负责对设备免费进行安装调试,并使其投入正常运行,乙方应于交货后30日历天内将货物(设备)安装调试完毕。 3、人员培训:乙方免费对甲方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及服务培训,使其达到正确掌握设备使用要求。 4、若乙方所供货物(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运行等,不符合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响应性)文件(或采购依据)规定和合同规定的,乙方应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有权拒收并追究乙方责任。因乙方更换而造成逾期交货,则按逾期交货处理。每拖延一周(7天)应按合同款的0.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不足一周(7天)的按日折算。 5、乙方不能按时供货或安装调试完毕超过合同约定十五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不可抗力事件外,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每拖延一周(7天)应按合同款的0.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不足一周(7天)的按日折算。 | ||||||||||||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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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5月19日 | ||||||||||||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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